乡村旅游引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壹』 乡村休闲旅游在促进产业融合方面有什么意义
首先,以“旅游+”为融合模式,能够形成新的乡村旅游产品,实现产出不变收入增加。无论是“旅游+农业”“旅游+工业”“旅游+服务业”,还是“旅游+民俗”“旅游+乡村生活”等,都能够通过旅游产业的融入或嫁接,形成新的乡村旅游产品,促进农村物产的增值,扩大农村收入来源,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在单位土地原有物产产出不变的情况下,实现价值增值和收入增加。
其次,以“旅游+”的融合模式,能够形成新的乡村经济商业模式,实现土地物产的多次升值。以旅游产品生产为方向,将第一产业的农业生产、第二产业的农产品加工、第三产业的文化创意进行融合,最终以乡村休闲、度假和体验旅游产品进行整体包装推向市场,不仅为游客提供了具有趣味性、时尚性的现代旅游产品,更因产业升级而使乡村物产实现了多次升值,这种商业模式创新引发的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所产生的也是1+2+3=6的最大化效益。
再次,以“旅游+”为融合模式,能够容纳大量的农村人口就业,实现农村地区人口的就地城镇化。农村地区人口的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普遍较低,而乡村旅游业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对人员素质、技能要求的弹性较大,一方面可以吸纳大量乡村闲置劳动力就地就业,另一方面,也能够吸引年轻的农民工和大中专学生回乡创业,实现农村人口的就地城镇化。
最后,以“旅游+”为融合模式,能够形成新的乡村形态,创造农村地区实现城镇化的新途径。“旅游+”带动的农村经济新的发展方向,所形成的是基础设施完善、现代服务功能先进、自然景观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的现代化新农村、新村镇,而那些有着悠久历史和深厚文化积淀的古村落、古村镇,更会因为发展乡村民俗历史文化旅游而获得新生,不仅完整地保存了古村镇的历史风貌,更系统地传承了古村镇的文化基因和历史文脉。因此,大力推进具有历史、文化、经济、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旅游村镇和乡村旅游示范村建设,必将形成农村地区城镇化道路的新经验、新方向、新模式。
总之,“旅游+”的农村经济融合发展模式是适应当今市场需求,整体推进农村经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现代农村经济体系的重要途径;也是完善农村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农村社会利益均衡分配的重要手段。以“旅游+”来引领农村经济产业融合,必将对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产生有力的推动作用,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提供重要的产业支撑。
『贰』 如何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以下简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必然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用工业理念发展农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以新型城镇化为依托,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农村发展新格局,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支撑。
2、基本原则。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探索不同地区、不同产业融合模式。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强化利益联结,保障农民获得合理的产业链增值收益。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快培育市场主体。坚持改革创新,打破要素瓶颈制约和体制机制障碍,激发融合发展活力。坚持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相衔接,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引导农村产业集聚发展。
3、主要目标。
到2020年,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总体水平明显提升,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产城融合更加协调的新格局基本形成,农业竞争力明显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活力显著增强。
二、发展多类型农村产业融合方式:
1、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
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机结合,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中。加强规划引导和市场开发,培育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等专业特色小城镇。强化产业支撑,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稳定吸纳农业转移人口。
2、加快农业结构调整。
以农牧结合、农林结合、循环发展为导向,调整优化农业种植养殖结构,加快发展绿色农业。建设现代饲草料产业体系,推广优质饲草料种植,促进粮食、经济作物、饲草料三元种植结构协调发展。大力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合理布局规模化养殖场。加强海洋牧场建设。积极发展林下经济,推进农林复合经营。推广适合精深加工、休闲采摘的作物新品种。加强农业标准体系建设,严格生产全过程管理。
3、延伸农业产业链。
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鼓励开展代耕代种代收、大田托管、统防统治、烘干储藏等市场化和专业化服务。完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扩大实施区域和品种范围,初加工用电享受农用电政策。加强政策引导,支持农产品深加工发展,促进其向优势产区和关键物流节点集中,加快消化粮棉油库存。支持农村特色加工业发展。
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支持优势产区产地批发市场建设,推进市场流通体系与储运加工布局有机衔接。在各省(区、市)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产地批发市场等辅助设施建设。健全农产品产地营销体系,推广农超、农企等形式的产销对接,鼓励在城市社区设立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
4、拓展农业多种功能。
加强统筹规划,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家乐,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旅游村镇和乡村旅游示范村,有序发展新型乡村旅游休闲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智慧乡村游,提高在线营销能力。
加强农村传统文化保护,合理开发农业文化遗产,大力推进农耕文化教育进校园,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建设农业教育和社会实践基地,引导公众特别是中小学生参与农业科普和农事体验。(农业部、旅游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文化部、民政部、林业局等负责)
5、大力发展农业新型业态。
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鼓励对大田种植、畜禽养殖、渔业生产等进行物联网改造。采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改进监测统计、分析预警、信息发布等手段,健全农业信息监测预警体系。
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完善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推动科技、人文等元素融入农业,发展农田艺术景观、阳台农艺等创意农业。鼓励在大城市郊区发展工厂化、立体化等高科技农业,提高本地鲜活农产品供应保障能力。鼓励发展农业生产租赁业务,积极探索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会展农业、农业众筹等新型业态。
6、引导产业集聚发展。
加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效衔接,完善县域产业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通过农村闲置宅基地整理、土地整治等新增的耕地和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完善配套服务体系,形成农产品集散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展销中心。
扶持发展一乡(县)一业、一村一品,加快培育乡村手工艺品和农村土特产品品牌,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依托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科研院校和“星创天地”,培育农业科技创新应用企业集群。
三、培育多元化农村产业融合主体:
1、强化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基础作用。
鼓励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销售,拓展合作领域和服务内容。鼓励家庭农场开展农产品直销。引导大中专毕业生、新型职业农民、务工经商返乡人员领办农民合作社、兴办家庭农场、开展乡村旅游等经营活动。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优先承担政府涉农项目,落实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农民合作社、形成资产转交合作社成员持有和管护政策。开展农民合作社创新试点,引导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引导土地流向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2、支持龙头企业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引导其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电子商务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并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签订长期合同等方式,建设标准化和规模化的原料生产基地,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龙头企业要优化要素资源配置,加强产业链建设和供应链管理,提高产品附加值。
鼓励龙头企业建设现代物流体系,健全农产品营销网络。充分发挥农垦企业资金、技术、品牌和管理优势,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现代农业企业集团,推进垦地合作共建,示范带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3、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优势。
推动供销合作社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效对接,培育大型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健全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络,支持流通方式和业态创新,搭建全国性和区域性电子商务平台。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领域,由主要从事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在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村服务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为农民提供便利实惠、安全优质的服务。
4、积极发展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教育培训和品牌营销作用,开展标准制订、商业模式推介等工作。在质量检测、信用评估等领域,将适合行业协会承担的职能移交行业协会。鼓励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涉农院校和科研院所成立产业联盟,支持联盟成员通过共同研发、科技成果产业化、融资拆借、共有品牌、统一营销等方式,实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
5、鼓励社会资本投入。
优化农村市场环境,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利用农村“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资源发展多种经营,开展农业环境治理、农田水利建设和生态修复。国家相关扶持政策对各类社会资本投资项目同等对待。
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连片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高标准农田、生态公益林等,允许在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开展观光和休闲度假旅游、加工流通等经营活动。能够商业化运营的农村服务业,要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积极引导外商投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四、建立多形式利益联结机制:
1、创新发展订单农业。
引导龙头企业在平等互利基础上,与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合理确定收购价格,形成稳定购销关系。支持龙头企业为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鼓励农产品产销合作,建立技术开发、生产标准和质量追溯体系,设立共同营销基金,打造联合品牌,实现利益共享。
2、鼓励发展股份合作。
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户。地方人民政府可探索制订发布本行政区域内农用地基准地价,为农户土地入股或流转提供参考依据。
以土地、林地为基础的各种形式合作,凡是享受财政投入或政策支持的承包经营者均应成为股东方,并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形式,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探索形成以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入股的股份合作社、股份合作制企业利润分配机制,切实保障土地经营权入股部分的收益。
3、强化工商企业社会责任。
鼓励从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工商企业优先聘用流转出土地的农民,为其提供技能培训、就业岗位和社会保障。引导工商企业发挥自身优势,辐射带动农户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管理水平。完善龙头企业认定监测制度,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建立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强化龙头企业联农带农激励机制,国家相关扶持政策与利益联结机制相挂钩。
4、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稳定土地流转关系,推广实物计租货币结算、租金动态调整等计价方式。规范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行为,建立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分级备案制度。引导各地建立土地流转、订单农业等风险保障金制度,并探索与农业保险、担保相结合,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契约意识,鼓励制定适合农村特点的信用评级方法体系。制定和推行涉农合同示范文本,依法打击涉农合同欺诈违法行为。加强土地流转、订单等合同履约监督,建立健全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保护双方合法权益。
五、完善多渠道农村产业融合服务:
1、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以县(市、区)为基础,搭建农村综合性信息化服务平台,提供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农业物联网、价格信息、公共营销等服务。优化农村创业孵化平台,建立在线技术支持体系,提供设计、创意、技术、市场、融资等定制化解决方案及其他创业服务。建设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引导其健康发展。采取政府购买、资助、奖励等形式,引导科研机构、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提供公共服务。
2、创新农村金融服务。
发展农村普惠金融,优化县域金融机构网点布局,推动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综合运用奖励、补助、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推广产业链金融模式,加大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信贷支持。推进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稳妥有序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
坚持社员制、封闭性、民主管理原则,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鼓励发展政府支持的“三农”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服务。鼓励开展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融资租赁业务。积极推动涉农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融资。加强涉农信贷与保险合作,拓宽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范围。
3、强化人才和科技支撑。
加快发展农村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各类科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等到农村创业,实施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和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开展百万乡村旅游创客行动。
鼓励科研人员到农村合作社、农业企业任职兼职,完善知识产权入股、参与分红等激励机制。支持农业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产业融合发展的科技创新,积极开发农产品加工贮藏、分级包装等新技术。
4、改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条件。
统筹实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继续加强农村土地整治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升中低产田。加快完善农村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建设持续健康和环境友好的新农村。
统筹规划建设农村物流设施,逐步健全以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为支撑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完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道路、供电、供水、停车场、观景台、游客接待中心等配套设施。
5、支持贫困地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支持贫困地区立足当地资源优势,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农村服务业,实施符合当地条件、适应市场需求的农村产业融合项目,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相关扶持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鼓励经济发达地区与贫困地区开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合作,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投资贫困地区农村产业融合项目。
六、健全农村产业融合推进机制:
1、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支持地方扩大农产品加工企业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完善农产品初加工所得税优惠目录。落实小微企业税收扶持政策,积极支持“互联网+现代农业”等新型业态和商业模式发展。
统筹安排财政涉农资金,加大对农村产业融合投入,中央财政在现有资金渠道内安排一部分资金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倾斜。创新政府涉农资金使用和管理方式,研究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基金、贷款贴息等方式,带动社会资本投向农村产业融合领域。
2、开展试点示范。
围绕产业融合模式、主体培育、政策创新和投融资机制,开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积极探索和总结成功的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加快发展。
3、落实地方责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要创新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探索融合发展模式。县级人民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农村产业融合集聚。
4、强化部门协作。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抓紧制定和完善相关规划、政策措施,密切协作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叁』 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有什么特色与亮点
自己种菜,自己卖,最大的亮点。主要抓生态
『肆』 如何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以下简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必然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用工业理念发展农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以新型城镇化为依托,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农村发展新格局,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支撑。
2、基本原则。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探索不同地区、不同产业融合模式。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强化利益联结,保障农民获得合理的产业链增值收益。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快培育市场主体。坚持改革创新,打破要素瓶颈制约和体制机制障碍,激发融合发展活力。坚持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相衔接,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引导农村产业集聚发展。
3、主要目标。
到2020年,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总体水平明显提升,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产城融合更加协调的新格局基本形成,农业竞争力明显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活力显著增强。
二、发展多类型农村产业融合方式:
1、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
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机结合,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中。加强规划引导和市场开发,培育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等专业特色小城镇。强化产业支撑,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稳定吸纳农业转移人口。
2、加快农业结构调整。
以农牧结合、农林结合、循环发展为导向,调整优化农业种植养殖结构,加快发展绿色农业。建设现代饲草料产业体系,推广优质饲草料种植,促进粮食、经济作物、饲草料三元种植结构协调发展。大力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合理布局规模化养殖场。加强海洋牧场建设。积极发展林下经济,推进农林复合经营。推广适合精深加工、休闲采摘的作物新品种。加强农业标准体系建设,严格生产全过程管理。
3、延伸农业产业链。
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鼓励开展代耕代种代收、大田托管、统防统治、烘干储藏等市场化和专业化服务。完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扩大实施区域和品种范围,初加工用电享受农用电政策。加强政策引导,支持农产品深加工发展,促进其向优势产区和关键物流节点集中,加快消化粮棉油库存。支持农村特色加工业发展。
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支持优势产区产地批发市场建设,推进市场流通体系与储运加工布局有机衔接。在各省(区、市)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产地批发市场等辅助设施建设。健全农产品产地营销体系,推广农超、农企等形式的产销对接,鼓励在城市社区设立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
4、拓展农业多种功能。
加强统筹规划,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家乐,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旅游村镇和乡村旅游示范村,有序发展新型乡村旅游休闲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智慧乡村游,提高在线营销能力。
加强农村传统文化保护,合理开发农业文化遗产,大力推进农耕文化教育进校园,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建设农业教育和社会实践基地,引导公众特别是中小学生参与农业科普和农事体验。(农业部、旅游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文化部、民政部、林业局等负责)
5、大力发展农业新型业态。
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鼓励对大田种植、畜禽养殖、渔业生产等进行物联网改造。采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改进监测统计、分析预警、信息发布等手段,健全农业信息监测预警体系。
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完善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推动科技、人文等元素融入农业,发展农田艺术景观、阳台农艺等创意农业。鼓励在大城市郊区发展工厂化、立体化等高科技农业,提高本地鲜活农产品供应保障能力。鼓励发展农业生产租赁业务,积极探索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会展农业、农业众筹等新型业态。
6、引导产业集聚发展。
加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效衔接,完善县域产业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通过农村闲置宅基地整理、土地整治等新增的耕地和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完善配套服务体系,形成农产品集散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展销中心。
扶持发展一乡(县)一业、一村一品,加快培育乡村手工艺品和农村土特产品品牌,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依托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科研院校和“星创天地”,培育农业科技创新应用企业集群。
三、培育多元化农村产业融合主体:
1、强化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基础作用。
鼓励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销售,拓展合作领域和服务内容。鼓励家庭农场开展农产品直销。引导大中专毕业生、新型职业农民、务工经商返乡人员领办农民合作社、兴办家庭农场、开展乡村旅游等经营活动。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优先承担政府涉农项目,落实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农民合作社、形成资产转交合作社成员持有和管护政策。开展农民合作社创新试点,引导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引导土地流向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2、支持龙头企业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引导其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电子商务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并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签订长期合同等方式,建设标准化和规模化的原料生产基地,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龙头企业要优化要素资源配置,加强产业链建设和供应链管理,提高产品附加值。
鼓励龙头企业建设现代物流体系,健全农产品营销网络。充分发挥农垦企业资金、技术、品牌和管理优势,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现代农业企业集团,推进垦地合作共建,示范带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3、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优势。
推动供销合作社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效对接,培育大型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健全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络,支持流通方式和业态创新,搭建全国性和区域性电子商务平台。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领域,由主要从事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在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村服务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为农民提供便利实惠、安全优质的服务。
4、积极发展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教育培训和品牌营销作用,开展标准制订、商业模式推介等工作。在质量检测、信用评估等领域,将适合行业协会承担的职能移交行业协会。鼓励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涉农院校和科研院所成立产业联盟,支持联盟成员通过共同研发、科技成果产业化、融资拆借、共有品牌、统一营销等方式,实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
5、鼓励社会资本投入。
优化农村市场环境,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利用农村“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资源发展多种经营,开展农业环境治理、农田水利建设和生态修复。国家相关扶持政策对各类社会资本投资项目同等对待。
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连片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高标准农田、生态公益林等,允许在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开展观光和休闲度假旅游、加工流通等经营活动。能够商业化运营的农村服务业,要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积极引导外商投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四、建立多形式利益联结机制:
1、创新发展订单农业。
引导龙头企业在平等互利基础上,与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合理确定收购价格,形成稳定购销关系。支持龙头企业为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鼓励农产品产销合作,建立技术开发、生产标准和质量追溯体系,设立共同营销基金,打造联合品牌,实现利益共享。
2、鼓励发展股份合作。
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户。地方人民政府可探索制订发布本行政区域内农用地基准地价,为农户土地入股或流转提供参考依据。
以土地、林地为基础的各种形式合作,凡是享受财政投入或政策支持的承包经营者均应成为股东方,并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形式,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探索形成以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入股的股份合作社、股份合作制企业利润分配机制,切实保障土地经营权入股部分的收益。
3、强化工商企业社会责任。
鼓励从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工商企业优先聘用流转出土地的农民,为其提供技能培训、就业岗位和社会保障。引导工商企业发挥自身优势,辐射带动农户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管理水平。完善龙头企业认定监测制度,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建立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强化龙头企业联农带农激励机制,国家相关扶持政策与利益联结机制相挂钩。
4、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稳定土地流转关系,推广实物计租货币结算、租金动态调整等计价方式。规范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行为,建立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分级备案制度。引导各地建立土地流转、订单农业等风险保障金制度,并探索与农业保险、担保相结合,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契约意识,鼓励制定适合农村特点的信用评级方法体系。制定和推行涉农合同示范文本,依法打击涉农合同欺诈违法行为。加强土地流转、订单等合同履约监督,建立健全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保护双方合法权益。
五、完善多渠道农村产业融合服务:
1、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以县(市、区)为基础,搭建农村综合性信息化服务平台,提供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农业物联网、价格信息、公共营销等服务。优化农村创业孵化平台,建立在线技术支持体系,提供设计、创意、技术、市场、融资等定制化解决方案及其他创业服务。建设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引导其健康发展。采取政府购买、资助、奖励等形式,引导科研机构、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提供公共服务。
2、创新农村金融服务。
发展农村普惠金融,优化县域金融机构网点布局,推动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综合运用奖励、补助、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推广产业链金融模式,加大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信贷支持。推进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稳妥有序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
坚持社员制、封闭性、民主管理原则,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鼓励发展政府支持的“三农”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服务。鼓励开展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融资租赁业务。积极推动涉农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融资。加强涉农信贷与保险合作,拓宽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范围。
3、强化人才和科技支撑。
加快发展农村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各类科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等到农村创业,实施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和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开展百万乡村旅游创客行动。
鼓励科研人员到农村合作社、农业企业任职兼职,完善知识产权入股、参与分红等激励机制。支持农业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产业融合发展的科技创新,积极开发农产品加工贮藏、分级包装等新技术。
4、改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条件。
统筹实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继续加强农村土地整治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升中低产田。加快完善农村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建设持续健康和环境友好的新农村。
统筹规划建设农村物流设施,逐步健全以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为支撑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完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道路、供电、供水、停车场、观景台、游客接待中心等配套设施。
5、支持贫困地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支持贫困地区立足当地资源优势,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农村服务业,实施符合当地条件、适应市场需求的农村产业融合项目,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相关扶持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鼓励经济发达地区与贫困地区开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合作,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投资贫困地区农村产业融合项目。
六、健全农村产业融合推进机制:
1、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支持地方扩大农产品加工企业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完善农产品初加工所得税优惠目录。落实小微企业税收扶持政策,积极支持“互联网+现代农业”等新型业态和商业模式发展。
统筹安排财政涉农资金,加大对农村产业融合投入,中央财政在现有资金渠道内安排一部分资金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倾斜。创新政府涉农资金使用和管理方式,研究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基金、贷款贴息等方式,带动社会资本投向农村产业融合领域。
2、开展试点示范。
围绕产业融合模式、主体培育、政策创新和投融资机制,开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积极探索和总结成功的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加快发展。
3、落实地方责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要创新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探索融合发展模式。县级人民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农村产业融合集聚。
4、强化部门协作。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抓紧制定和完善相关规划、政策措施,密切协作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伍』 如何推动产业融合,创新促进乡村旅游业发展
1、乡村旅游与农业科技相融合
一是展示农业新品种。
充分利用生物的多样性和人工培育的优势,挖掘开发新颖的农作物蔬菜园艺等新品种,丰富乡村旅游的内涵、体现不同乡村旅游景点的差异性。
二是展示农业生产新工艺。
无土栽培、高架立体等现代园艺栽培新方法会给游客带来新的感受。
三是展示农业新产品。
农业科技使餐桌上的食品更加丰富和多彩,水果蔬菜、药材蔬菜、野生蔬菜让游客大开眼界,迷你瓜、超大果、创意葫芦等让游客爱不释手,跑山鸡、乌嘴鸭、藏香猪等让游客谗馋涎欲滴。
2、乡村旅游与信息技术相融合
移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是现代信息技术典型代表,为乡村旅游的智慧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通过与移动互联网融合,开发微博、微信、网络社区、易信等自媒体平台,可以提升乡村旅游信息咨询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游客提供导游、导购(团购)、导览、导航等智慧化服务。
乡村旅游与信息技术的融合不仅仅是信息的推送、新的营销推广平台,更要创新服务、产品、市场。如通过可穿戴移动终端,将虚拟信息和现实世界的画面相融合,打造全新的旅游体验。
开发乡村旅游动漫、游戏等产品,将旅游信息和文化嵌入到游戏中去,让游客玩游戏的同时,也能体验到当地乡村文化和历史,从而增加游客黏性。
伴随大数据时代的来临,基于大数据分析技术,可以精准定位乡村旅游消费者地域分布、消费特征,进行精准营销、跨界营销。可以通过移动终端产生的大数据对乡村旅游进行客源分析和流量预测,帮助相关部门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提高监控和危机管理能力。
3、乡村旅游与乡土文化相融合
乡村旅游的根本在于“乡村性”,要从旅游要素出发,深度挖掘并融合乡土文化、休闲文化、创意文化,突出生态、绿色、环保、休闲特色,抓住文化、资源、生态和生活差异,满足市场需求。
一是与乡土文化有机融合。
挖掘村落文化,对传统村落保护的同时合理改造,优化布局,培育以美丽田园为代表的乡村文化游。
挖掘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的文化内涵,形成与观光、体验相结合的旅游业态。
举办农味鲜明的乡村旅游节庆或乡村美食节,营造出有别于城市的乡村文化旅游氛围。
二是与休闲文化融合。
培育知识型乡村休闲旅游、休闲型乡村休闲旅游、养生型乡村休闲旅游,形成不同层次的乡村休闲文化游,实现引人、怡人、动人、养人目的。
三是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
培育乡村文化旅游创意项目,如形成乡村演艺、影视等创意案例。用创意升级乡村旅游产品,用创意强化乡村旅游营销,用创意文化引领乡村旅游消费。
4、乡村旅游与特色专业村建设相融合
乡村旅游的发展能拉动和提升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的建设,而后者又能为前者的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资源及资金积累,加快其发展。
应积极推进以乡村旅游产业为主导的特色专业村建设,形成乡村科技旅游社区、乡村景观旅游社区、风景名胜旅游配套服务社区、农家乐服务群旅游社区等,从而实现乡村旅游与特色专业村的融合发展。
乡村旅游特色村应坚持产业集聚、差异化布局,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发展模式。
建设中须强调城镇特色与文化氛围,尊重乡村风貌、记得住“乡愁”,打造特色、注重体验;
注重引导、强调社区参与,多模式共建;整合资源、塑造品牌;
强调土地利用的适度集约,坚持保护优先、注重智慧平台构建,建设资源型乡村旅游小镇、乡村旅游服务型小镇,发挥其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独特作用。
5、乡村旅游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相融合
在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乡村旅游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之间存在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关系:
一方面,乡村旅游的发展为农民提供了更多就业岗位,同时,旅游市场的开发、创意产品的营销更新了农民的市场观念;
另一方面,农民素质的提高有利于提升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进一步做大做优旅游产业,实现良性发展。
因此,有效推动两者的融合创新,既能加快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也能促进乡村旅游的健康快速发展。
『陆』 如何将休闲旅游与农业产业融合发展
1、乡村旅游与农业科技相融合一是展示农业新品种。充分利用生物的多样性和人工培育的优势,挖掘开发新颖的农作物蔬菜园艺等新品种,丰富乡村旅游的内涵、体现不同乡村旅游景点的差异性。二是展示农业生产新工艺。无土栽培、高架立体等现代园艺栽培新方法会给游客带来新的感受。三是展示农业新产品。农业科技使餐桌上的食品更加丰富和多彩,水果蔬菜、药材蔬菜、野生蔬菜让游客大开眼界,迷你瓜、超大果、创意葫芦等让游客爱不释手,跑山鸡、乌嘴鸭、藏香猪等让游客谗馋涎欲滴。2、乡村旅游与信息技术相融合移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是现代信息技术典型代表,为乡村旅游的智慧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通过与移动互联网融合,开发微博、 、网络社区、易信等自媒体平台,可以提升乡村旅游信息咨询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游客提供导游、导购(团购)、导览、导航等智慧化服务。乡村旅游与信息技术的融合不仅仅是信息的推送、新的营销推广平台,更要创新服务、产品、市场。如通过可穿戴移动终端,将虚拟信息和现实世界的画面相融合,打造全新的旅游体验。开发乡村旅游动漫、游戏等产品,将旅游信息和文化嵌入到游戏中去,让游客玩游戏的同时,也能体验到当地乡村文化和历史,从而增加游客黏性。伴随大数据时代的来临,基于大数据分析技术,可以精准定位乡村旅游消费者地域分布、消费特征,进行精准营销、跨界营销。可以通过移动终端产生的大数据对乡村旅游进行客源分析和流量预测,帮助相关部门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提高监控和危机管理能力。3、乡村旅游与乡土文化相融合乡村旅游的根本在于“乡村性”,要从旅游要素出发,深度挖掘并融合乡土文化、休闲文化、创意文化,突出生态、绿色、环保、休闲特色,抓住文化、资源、生态和生活差异,满足市场需求。一是与乡土文化有机融合。挖掘村落文化,对传统村落保护的同时合理改造,优化布局,培育以美丽田园为代表的乡村文化游。挖掘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的文化内涵,形成与观光、体验相结合的旅游业态。举农味鲜明的乡村旅游节庆或乡村美食节,营造出有别于城市的乡村文化旅游氛围。二是与休闲文化融合。培育知识型乡村休闲旅游、休闲型乡村休闲旅游、养生型乡村休闲旅游,形成不同层次的乡村休闲文化游,实现引人、怡人、动人、养人目的。三是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培育乡村文化旅游创意项目,如形成乡村演艺、影视等创意案例。用创意升级乡村旅游产品,用创意强化乡村旅游营销,用创意文化引领乡村旅游消费。4、乡村旅游与特色专业村建设相融合乡村旅游的发展能拉动和提升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的建设,而后者又能为前者的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资源及资金积累,加快其发展。应积极推进以乡村旅游产业为主导的特色专业村建设,形成乡村科技旅游社区、乡村景观旅游社区、风景名胜旅游配套服务社区、农家乐服务群旅游社区等,从而实现乡村旅游与特色专业村的融合发展。乡村旅游特色村应坚持产业集聚、差异化布局,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发展模式。建设中须强调城镇特色与文化氛围,尊重乡村风貌、记得住“乡愁”,打造特色、注重体验;注重引导、强调社区参与,多模式共建;整合资源、塑造品牌;强调土地利用的适度集约,坚持保护优先、注重智慧平台构建,建设资源型乡村旅游小镇、乡村旅游服务型小镇,发挥其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独特作用。5、乡村旅游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相融合在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乡村旅游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之间存在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关系:一方面,乡村旅游的发展为农民提供了就业岗位,同时,旅游市场的开发、创意产品的营销更新了农民的市场观念;另一方面,农民素质的提高有利于提升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进一步做大做优旅游产业,实现良性发展。因此,有效推动两者的融合创新,既能加快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也能促进乡村旅游的健康快速发展。
『柒』 如何打造吸引人的农旅结合场景
1、乡村旅游与农业科技相融合 一是展示农业新品种。 充分利用生物的多样性和人工培育的优势,挖掘开发新颖的农作物蔬菜园艺等新品种,丰富乡村旅游的内涵、体现不同乡村旅游景点的差异性。二是展示农业生产新工艺。 无土栽培、高架立体等现代园艺栽培新方法会给游客带来新的感受。三是展示农业新产品。 农业科技使餐桌上的食品更加丰富和多彩,水果蔬菜、药材蔬菜、野生蔬菜让游客大开眼界,迷你瓜、超大果、创意葫芦等让游客爱不释手,跑山鸡、乌嘴鸭、藏香猪等让游客谗馋涎欲滴。 2、乡村旅游与信息技术相融合移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是现代信息技术典型代表,为乡村旅游的智慧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通过与移动互联网融合,开发微博、微信、网络社区、易信等自媒体平台,可以提升乡村旅游信息咨询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游客提供导游、导购(团购)、导览、导航等智慧化服务。 乡村旅游与信息技术的融合不仅仅是信息的推送、新的营销推广平台,更要创新服务、产品、市场。如通过可穿戴移动终端,将虚拟信息和现实世界的画面相融合,打造全新的旅游体验。 开发乡村旅游动漫、游戏等产品,将旅游信息和文化嵌入到游戏中去,让游客玩游戏的同时,也能体验到当地乡村文化和历史,从而增加游客黏性。 伴随大数据时代的来临,基于大数据分析技术,可以精准定位乡村旅游消费者地域分布、消费特征,进行精准营销、跨界营销。可以通过移动终端产生的大数据对乡村旅游进行客源分析和流量预测,帮助相关部门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提高监控和危机管理能力。 3、乡村旅游与乡土文化相融合乡村旅游的根本在于“乡村性”,要从旅游要素出发,深度挖掘并融合乡土文化、休闲文化、创意文化,突出生态、绿色、环保、休闲特色,抓住文化、资源、生态和生活差异,满足市场需求。一是与乡土文化有机融合。 挖掘村落文化,对传统村落保护的同时合理改造,优化布局,培育以美丽田园为代表的乡村文化游。 挖掘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的文化内涵,形成与观光、体验相结合的旅游业态。 举办农味鲜明的乡村旅游节庆或乡村美食节,营造出有别于城市的乡村文化旅游氛围。二是与休闲文化融合。 培育知识型乡村休闲旅游、休闲型乡村休闲旅游、养生型乡村休闲旅游,形成不同层次的乡村休闲文化游,实现引人、怡人、动人、养人目的。 三是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 培育乡村文化旅游创意项目,如形成乡村演艺、影视等创意案例。用创意升级乡村旅游产品,用创意强化乡村旅游营销,用创意文化引领乡村旅游消费。 4、乡村旅游与特色专业村建设相融合乡村旅游的发展能拉动和提升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的建设,而后者又能为前者的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资源及资金积累,加快其发展。应积极推进以乡村旅游产业为主导的特色专业村建设,形成乡村科技旅游社区、乡村景观旅游社区、风景名胜旅游配套服务社区、农家乐服务群旅游社区等,从而实现乡村旅游与特色专业村的融合发展。乡村旅游特色村应坚持产业集聚、差异化布局,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发展模式。建设中须强调城镇特色与文化氛围,尊重乡村风貌、记得住“乡愁”,打造特色、注重体验; 注重引导、强调社区参与,多模式共建;整合资源、塑造品牌; 强调土地利用的适度集约,坚持保护优先、注重智慧平台构建,建设资源型乡村旅游小镇、乡村旅游服务型小镇,发挥其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独特作用。 5、乡村旅游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相融合在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乡村旅游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之间存在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关系: 一方面,乡村旅游的发展为农民提供了更多就业岗位,同时,旅游市场的开发、创意产品的营销更新了农民的市场观念; 另一方面,农民素质的提高有利于提升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进一步做大做优旅游产业,实现良性发展。 因此,有效推动两者的融合创新,既能加快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也能促进乡村旅游的健康快速发展。
『捌』 探讨:乡村旅游与美丽乡村融合发展,需要考虑哪些元素
1标准化之外,更关注乡村个性价值的挖掘与展示
乡村独特的文化、生态、民俗、手艺等资源,是乡村旅游发展的根本依托。旅游导向的美丽乡村规划,除了要满足《美丽乡村建设指南》里规定的硬性标准要求之外,更要注重乡村个性与特色的挖掘和展示,通过保护乡村传统的空间肌理、原生的生态环境、原真的乡土文化、独特的手工技艺,彰显独特的乡村个性,并留住乡愁记忆。
2基础设施之外,更关注丰富的体验型产品与业态的导入
旅游开发的核心在于提供丰富的产品与体验。旅游导向的美丽乡村规划,在完成危房改造、道路、水电、供暖、排污等硬件基础设施的规划要求之外,更关注乡村旅游产品与业态的开发,通过合理的方式,将乡村中的文化、生态与遗产资源转化为可体验、可消费的旅游产品,并设计软性的乡村旅游服务体系。
3居住功能之外,强调居游共享的后乡土生活方式塑造
传统的乡村以满足村民生活居住功能为根本,是一个相对封闭、自给自足的空间。而旅游型村落,则要求有一定的开放性,呈现居住空间和旅游空间重叠的特征。旅游导向下的乡村规划,以“居游共享”为核心理念,在改善传统居住生活条件的基础上,也注重满足外来旅游者的居住、审美、体验等各方面要求,并最终塑造有别于传统乡村生活的后乡土生活方式。
4短期建设之后,更专注乡村的自我发展与产业升级
乡村旅游是一个持续发展的过程。旅游导向下的乡村规划,不仅关注短期的改造建设,更加注重乡村长期的自我发展与产业升级,强调通过发展乡村旅游,联动乡村优势产业、解决乡村居民就业、壮大乡村集体经济,最终实现乡村产业的体系再造与转型升级,重新构建乡村自我发展与自我复兴的核心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