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将近4000亩的土地,可以规划成什么样的乡村旅游项目

将近4000亩的土地,可以做个乡村旅游休闲大世界,像河南郏县“乡村休闲大世界”的旅游区规划,北京山合水易规划设计院根据项目的场地特点和项目产品总体构架形成了“一轴一带五区”的功能分区。
(一)一轴——南水北调观光
沿着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线路,打造一条观光轴。在不影响南水北调工程的前提下,在水岸两侧建设观光栈道、观景亭,供游客观景、休闲、娱乐。
(二)一带——滨水休闲带
充分利用好项目地的汝河资源,做活水文章。创新打造各种水体景观;构建水游乐的创新模式;营造亲水休闲度假的鲜明环境氛围。
(三)五区——花卉苗木产业区、蔬菜产业区、农副产品加工区、农耕文化波澜区、农业养生度假区

② 乡村旅游,土地如何使用

农村有很多抄存量土地及房屋可以利用。比如异地搬迁后旧村土地及房屋,“空心化”农村的土地及房屋,遗留在农村地区的零散国有土地等。这些存量土地及房屋资源值得挖掘。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相关政策,为乡村旅游灵活用地提供了政策支持。
发展乡村旅游大体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村民或村集体自己投资,这种方式不涉及用地难题,但是资金、技术、管理经验等十分有限,大部分只能开发低端产品;另一种是外来投资,有充足的资金、技术、管理经验,可打造中高端产品,但是外来投资项目落地要解决用地问题。当前,乡村旅游正在从低端向中高端升级发展,要成功实现升级发展,就要引入外来投资,而要引入外来投资就要解决用地问题。
前瞻产业研究院建议,一是不管何种土地利用方式,一定要依法进行,严格执行项目环评工作;二是推广“点状供地”,确保生态基质不会成片破坏;三是以盘活存量用地或优化存量用地为主导,最大限度地利用闲置乡村土地;四是项目建设要生态化,建设规模要减量化,避免用城市化的手法来做乡村旅游;五是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设施能够与民用设施共享,总体上减少土地开发量。

③ 想做乡村旅游、农业观光园等方面的项目,怎么解决土地使用及规划问题

想做乡村旅游、农业观光园等方面的项目,怎么解决土地使用及规划问题?北京山合水易规划设计院研究,在符合规划及其他规定的基础上,针对项目区内不同土地利用类型和开发模式,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1、 旅游设施用地
方式(1)、依法按程序征用
注:某些地方对土地征用有特别规定和说明,具体程序以地方具体规定为准。
方式(2)、与集体联合开发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占用本集体农用地和单位占用国有农用地的,不需拟定征地方案。
若项目用地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可采取企业与村集体联合进行开发建设的模式,即村集体作为主体,企业作为投资主体,联合开发旅游项目(建设用地部分)建设。
2、 农业观光等农园项目用地
方式(1)、依法征用
通过征用形式将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后使用,但由于此项目用地面积较大,土地征用超过一定面积须报国务院审批,操作难度较大。
方式(2)、通过农用地流转形式租赁农村集体土地
相关手续较征地简捷,且可节省大量资金。
与镇政府和相关村委会进行沟通,协商达成一致后,与镇政府及相关村委会签订租赁合同,与农户和村小组签订有关合同,取得土地经营权。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最后由村小组委托乡镇政府或村委会与承包商签订租赁合同。
由于发展观光农业等项目,涉及到将耕地、园地、林地等用地类型转变为设施农用地,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用地类型,需要与当地政府或国土部门了解沟通相关手续事宜。
3、 农村居民点归并整合
可通过新农村建设、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形式开展。首先与集体沟通协商,签订搬迁、补偿、安置等相关协议;然后与国土部门沟通,争取周转用地指标,办理安置区农专用手续。
如果周转指标申请成功,新增建设用地可以先建后拆形式进行,即首先在新址(安置区)建设安置点,然后拆除整合原有居住点,经整理后按一定比例归还安置区占用土地。

④ 怎样拿到土地进行乡村旅游项目开发

想拿到土地进行乡村旅游项目开发,北京山合水易规划设计院认为必须非常有效的解决两大问题。
第一, 用旅游的方式获取土地。
用旅游的方式获取土地首先需要拿出“漂亮”的项目开发计划书。该计划书必须与地方政府的开发取向保持高度一致,同时,也应尽量做到让农民认可和支持。国家对于房地产开发的限制,归跟结底是出于对农民利益的保障。只有让土地的利用不脱离农业用地的范畴,并为当地的农民找到一个与乡村旅游紧密结合,共同长期发展的契合点,才能打消政府的顾虑。而这需要有一个与当地情况相匹配的优秀的旅游产品设计,例如,可考虑将农业种植作为旅游区的自然景观资源,进行主题开发,在打造吸引力的同时,使周边农民能将主题产品的种植作为主要的经济来源。既不违背政策要求,又保障了农民的长期利益。
当然,旅游产品的设计只有能够获得旅游消费市场的认可,一切才有意义。而这便要求首先要对当地的旅游情况有一个整体的把握,需要开展资源调研、市场调查等一系列调研过程,制定合理的开发战略,并通过主题理念创意,赋予其备受游客喜爱的主题文化,让项目的所有利益相关者都能在项目开发中获益。
第二,把握旅游与房地产的关系,完善旅游区的景观、服务、度假功能。
旅游房地产区别于一般城市房地产最鲜明的特征是,其开发和经营是以另外一个产业——旅游业为发展根基。无论是依赖于山地、海滨、温泉、滑雪场等等自然景观开发的房地产,还是在城市中新建的主题公园型旅游房地产,实质都是借助于或打造出具有吸引力的旅游产品平台,增加房地产项目景观、环境以及服务的附加值,以弥合区位或外围配套环境的不足。因此,旅游休闲是先导和核心,在开发原则上,要遵循先做旅游、后做房地产开发这一重要原则,没有完善的旅游功能,房地产开发难以体现商业价值,相反,旅游功能越丰富,环境打造越完善,房地产的商业价值也会越高。
如能真正妥善解决以上提到的两大问题,房地产商或有意从事该领域开发的投资商势必可以借土地流转的东风开始新的旅

⑤ 乡村旅游用地有哪些限制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关键是巩固和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土地要素城乡平等交换机制,加快释放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红利。扎实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允许县级政府通过村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预留部分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单独选址的农业设施和休闲旅游设施等建设。对利用收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进一步完善设施农用地政策。

⑥ 200公顷土地,要怎样进行乡村旅游规划

这块地不小了,可以开发庄园综合体,你看看北京一家山合水易公司的网站,有个庄园专题,还有乡村旅游的,很多案例。

⑦ 新土地政策下,如何实现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

如何实现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即:乡村旅游健康发展,农民利益长存的问题是目前政府最关心,也是开发商如何去利用农业用地的问题。北京山合水易规划设计院的专家们仔细研究了新土地政策中“土地流转”。认为:在乡村旅游开发过程中,关于农户的利益分配问题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如何在新的土地政策指导下,妥善、合理地处理好这个问题,对于乡村旅游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北京山合水易规划设计院对于这一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1、进一步改革管理体制,完善政府服务职能
地方政府主导乡村旅游开发在一定阶段起着重大作用,但也会使开发地居民一开始就被置身于旅游开发之外,扰乱了市场经济环境下正常的分配秩序,不利于乡村旅游的持续发展,所以地方政府应该逐步地退出市场经济的参与者角色,从而专心营造和培育适合乡村旅游运作的市场环境,规范好乡村旅游企业行为,打破信息不对称局面,建立完善的信息收集和交换体系,尤其是解决乡村旅游开发中农户合法利益的保护问题,如重视土地征用、流转的法律法规建设,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和旅游资源价值评估,加强农户服务技能培训和教育等
2、采取多种形式实现土地流转,推动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1)参与式股份合作制旅游开发模式,是指以乡村聚落为场所,以乡村全体农户全面参与和资产、技术、劳动入股为核心,依托乡村丰富的自然景观和多彩的民俗,以城市居民为主要的客源市场,集观光、度假、休闲、娱乐等为一体的多形式、多层次的可持续发展旅游形式。该模式在利益分配方面,实行按股分红与按劳分配相结合的方式。由于该模式下的股东包括当地的全体农户,因此从客观上促进了乡村居民收入的提高和生活水平的提升,体现了旅游业“利益共享”的精神。在旅游开发的同时,兼顾开发区居民的长远发展,使他们能够长期分享旅游收益,获得就业机会或从事经营的许可,从而使农户能获得长久的经济效益。
(2)农户可几户人,几十户人联合进行土地流转,让中小企业进入开发乡村酒店,也可一两户人实行土地流转,城市居民在乡村修建度假设施,也可一个村联合起来建立合作社,实施全村范围内的土地流转,形成新的聚落式村落。这样,农户没有失去土地,农业产业在社会资本进入之后又可得到升级,农户经过培训,还能从事旅游服务。于是,农户就地实现了城乡一体化,而没有失去土地,也没有失去就业。
案例参考:四川绵阳香草庄园

⑧ 乡村旅游开发土地流转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耕地及基本农田利用限制
《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对土地流转用途管制进行了严格限制。《意见》明确强调:加强土地流转用途管制。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
严禁借土地流转之名违规搞非农建设。
严禁在流转农地上建设或变相建设旅游度假村、高尔夫球场、别墅、私人会所等。
严禁占用基本农田挖塘栽树及其他毁坏种植条件的行为。
严禁破坏、污染、圈占闲置耕地和损毁农田基础设施。
坚决查处通过“以租代征”违法违规进行非农建设的行为,坚决禁止擅自将耕地“非农化”。
利用规划和标准引导设施农业发展,强化设施农用地的用途监管。
采取措施保证流转土地用于农业生产,可以通过停发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办法遏制撂荒耕地的行为。在粮食主产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高产创建项目实施区,不符合产业规划的经营行为不再享受相关农业生产扶持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2、设施农用地利用限制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对以农业设施用地为主的农业生产性建筑占用土地的规模及用地范围也做了明确规定。《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规定:
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5%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
进行规模化种植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3%以内,但最多不超过20亩;
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其中,规模化养牛、养羊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比例控制在10%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5亩;
水产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

3.严格把握设施农用地范围。
在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项目以及各类农业园区,涉及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中高档展销等的用地,不属于设施农用地范围,按非农建设用地管理。
确需建设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设施建设应尽量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确需占用耕地的,也应尽量占用劣质耕地,避免滥占优质耕地,同时通过工程、技术等措施,尽量减少对耕作层的破坏。

⑨ 土地被开发乡村旅游度假区占地怎么处理

一般多有补偿的,到村里去要

⑩ 发展乡村旅游如何用好土地流转政策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村子在保护耕地的基础上开始探索灵活用地方式,以满足日益内增长的乡村旅游开发需要。容“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用于开发观光、采摘等旅游项目的情况越来越多,而这些项目主要是通过土地流转实现的。
土地直接或间接流转到外来投资者手中,是很多地方开发乡村旅游的重要环节。针对旅游用地的多样性,国家旅游局等部门发布的《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做出了明确规定。此次农业部印发的《规范》也进一步规范了土地流转工作。
前瞻产业研究院副院长分析,土地流转是发展乡村旅游的重要条件。一是乡村旅游开发需要旅游基础设施,如停车场、厕所、住宿、餐饮等,这些都需要流转土地;二是乡村旅游企业需要突破单一农户限制,达到一定规模。目前,国内比较好的休闲农业与旅游企业流转的土地大多在300亩以上,规模最大的可以达到数千亩。
近年来,业界也在探讨土地流转的形式,其中,“股份合作模式”受到很多业界人士认可。这种模式下,农民变成股东,既收取土地流转资金也收取分红,将是乡村旅游土地利用的一种有效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