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打造我县旅游产业有什么想法和建议

你这样干想是没有任何作用的,最好的方式是找旅游规划机构对全县的旅游资源做个调查规划,让他们给你们出一个详细的规划建议

⑵ 如何写好我县旅游产业发展的工作方案



如何发展我县的文化旅游产业

云梦县胡金店镇中学

陈么安

新世纪要振兴发展云梦,
提升云梦的后发优势,
不一定走传统工业发展道路。
我认为应在
“文
化旅游经济”方面下功夫。美国著名的旅游专家托马斯·戴维森曾提出,旅游是关系到国民教育、
社会进步、生态价值的社会经济综合体系。现在我县的文化旅游产业,几乎是空白,而邻近县市
旅游产业发展迅猛。虽然我县没有秦砖汉瓦,也没有九寨沟、西双版纳那样的大自然馈赠,但从
我县的历史传统、生态环境与市民文化性格来看,以“文化经济”的视野营造浓郁的文化氛围,
发展作为“无烟工业”的旅游业,既可以拉动第三产业,又可彰显文化特色,文化旅游业作将会
成为云梦的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我认为要发展“文化经济”需做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推广城市品牌。推广城市品牌实质上是弘扬一座城市的精神,云梦弘扬的就是一种中华
孝文化精神,“黄香故里”呼唤的就是营建一个全世界孝子共同的精神家园。例如可举办生态旅
游文化节,突出“弘扬孝子文化、打造旅游品牌”的主题,举办文艺演出、风筝大赛、文化表演、
佛事庙会、摄影展览等大型活动,吸引游客,知名学者、艺术名人齐聚共赏美景,用他们的笔墨
和镜头鲜活的反映优美的生态、淳朴的民风,这样全方位的宣传和推介丰富的旅游资源和浓厚的
文化底蕴,进一步扩大生态旅游品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推进了文化与经济和旅游的融合,提高
了旅游的档次和水平。着力发展楚风文化、诗词文化、竹艺文化、龙舟文化、根雕文化、宗教文
化等特色文化品牌,要打好云梦生态农业牌,开发出一系列优质生态的旅游产品。

二、美化城市建设。有文化品位的城市应该是“形神兼备”的城市,关键是要有优美的自然
环境和市政景观。我县应建成生态农业的绿色环境,打造“两园一基地”,保留大量颇具楚风的
民居建筑等等,这些都是一个“历史文化名城”和“休闲之城”必需的重要城市景观。

三、打造文化节庆。城市文化的特色往往在其文化节庆活动中可以得到彰显,国内不乏成功
的范例。如大连的“服装节”,哈尔滨的“冰雪节”,山东潍坊的“风筝节”等等。云梦作为孝
子文化中心,
应精心打造一个让游客与市民都产生
“认同感”

“归属感”

“世界孝子文化节”

将文化旅游融入城市建设,以文化节庆进行文化营销,从而拉动酒店业、建筑业、休闲服务业等
第三产业的发展。

四、挖掘城市故事。文化名城必须拥有丰富多彩的故事,这是最能吸引游客前来考察观光
动力。韩国的“大长今”,江浙的“白蛇传”,不知吸引了多少游客好奇的目光。其实,云梦的
先民们当年筚路蓝缕、艰苦创业的历程,不知蕴藏了多少可歌可泣的精彩故事,我县历史名人孝
子黄香、传奇人物伍子婿、盖世之杰吴禄贞、太守陶侃、理学名士赵复、著名学者邹观光、清代
名臣许兆春„„又有多少饶有趣味的传奇素材,文人作家们大可以驰骋艺术想象力,创造出引人
入胜的城市故事来。如何“设计、包装”云梦,应该进一步引起县委、县政府的重视。

五、创造文艺精品。“文化云梦”离不开文艺精品。近年来,云梦在文艺创作方面有很多成
果。方言小品《乘凉》、京胡独奏《楚调新韵》、长篇历史小说《千古孝子黄香》县楚剧团创作
的小戏《吊子卖鞋》、云梦皮影。都是难能可贵的东西。同时我们也要吸引更多的有识之士参与
文艺创作。因此云梦要有“海纳百川”的胸怀,吸引更多非云梦籍的人才参与到“文化云梦”的
建设中来。

六、文化旅游发展思路。文化旅游开发必须规划先行。要立足于云梦文化旅游资源的实际,
树立大旅游、大市场的观念,制定出可行的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突出重点,抓好旅游基础设
施建设,大力改善交通、通信、接待等基础设施条件。在招商引资方面,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
制定招商引资发展文化旅游的优惠政策,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吸引更多的资金投入文化旅游开
发建设,从而真正做到谁投资、谁受益。聘请有资质的设计部门从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
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一步一步扎扎实实地把项目前期工作做好。将自然景观进行文化包
装,使其更富有灵气和诱惑力,满足游客求新、求异,追求享受独特民风民情的心理,实现游中
有景、有物、有获。另外要在宣传上下功夫,通过各种媒介把文化与旅游资源结合起来面向国内
外宣传,增加文化云梦旅游资源知名度,吸引更多的游客到云梦来,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发展的云梦旅游文化,潜力无限,也任重道远。

⑶ 营改增政策对旅游行业有哪些影响

影响不大,据《2016-2021年中国旅游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为推动“营改增”工作在旅游行业顺利实施,协助旅行社、星级饭店等旅游企业正确认识“营改增”政策、积极应对税制改革、确保税负实际降低,杜绝旅游企业以“营改增”为借口实行涨价的现象,国家旅游局办公室日前下发关于配合做好“营改增”旅游相关工作的通知。
5月1日,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旅游业作为生活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将纳入试点范围。“营改增”解决了重复征税问题,有利于旅游企业的长远发展。
旅游行业关联度高、涉及面广,各地应指导旅行社、星级饭店积极应对,引导企业以此为契机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供应商管理、发票管理制度,优化组织架构,提升竞争力。如发现企业以“营改增”为借口虚假宣传并实行涨价,要积极引导,督促整改。

⑷ 旅游企业营改增后如何差额缴纳增值税和开具发票

答:据新税改制度相关规定,营改增后不变的是对旅游收入者继续执行差额征税的政策。变化的主要有两点,一是纳税人身份的变化,由营业税纳税人改为增值税纳税人,而增值税纳税人又区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分别为3%、6%;二是扣除项目的变化,原来营业税可从销售额中扣除的项目有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而增值税可扣除的项目比原政策新增一项“签证费”,令进项税基数降低,税负下调,从理论上来说,对于以出境游为主的旅行社而言是利好。

⑸ 要写一篇关于某地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对策研究的论文,但是完全没有头绪,不知道从何下手,求大神帮忙

可以先去网络文库看看,如果嫌资料不多的话还可以去万方这类网站看看。如果对于论文的要求比较高,免费的论文无法满足需求,只能找网上那些付费的论文了,或者去图书馆找资料。
一般的论文,分为分析的目的和意义、目前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也可以加一个实例来加以分析。

⑹ “营改增”对旅游企业提了什么要求

1、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2、“营改增”后不变的是对旅游收入者继续执行差额征税的政策。变化的主要有两点:
一是纳税人身份的变化,由营业税纳税人改为增值税纳税人,而增值税纳税人又区分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分别为3%、6%;
二是扣除项目的变化,原来营业税可从销售额中扣除的项目有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而增值税可扣除的项目比原政策新增一项“签证费”,令进项税基数降低,税赋下调,从理论上来说,对于以出境游为主的旅行社而言是利好。
举例而言,一家年营业额为100万元的企业,其需要缴纳的税额为100万×3%即3万。税收负担与原本需缴纳的5万相比降低40%。如果年营业额在500万元以上则归为一般纳税人,用以往5%的营业税来计算。营业税的一个弊端在于产品流通过程中要重复征税,因为营业税只看营业全额不看增值。
所谓的增值税即按“增值部分交税”。如果企业以100万元从供应商处采购产品,120万元销售出去,其中多出的20万即增值部分。营改增之后,按照6%的税率计征增值税。企业只需交1.2万元的税金(120万×6%-100万×6%=1.2万),少于营业税。
3、“营改增”实施后,旅行社如何从供应商处拿到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进项税抵扣并降低税赋是关键。
景区门票、火车票和机票等都不是增值税发票,目前只有汽车公司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还有一些私人承包的景区根本无法给出规范的发票,至于住宿业则要看其具体的业态,如果是正常的酒店则还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如果是农家乐等项目则最多只能给出普通发票,甚至有时候连发票都没有。”北华旅行社李经理无奈地说。

多位业内人士也表示,不少旅行社业者都面临同样的问题,在旅游的“吃、住、行、游、购、娱”各个环节中,时常出现开具不了增值税发票的上游业者。

“增值税发票还要看具体的性质,必须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用于抵扣,因此旅行社业者必须要获得景区、酒店、交通等方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旅行社才可以在自己交税时抵扣。但是根据目前不少业内人士反映的状况,旅行社要全面获得可抵扣的上游商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些困难。”蓝鲸控股集团财务部李总监表示。

既然难以抵扣,则旅行社业者预估在“营改增”实行后,不排除其理论上交税减少但实际上税负增加的尴尬。部分业者透露,如果增加的成本过多,则不排除未来会在一些相关旅游产品上进行涨价来保证自身利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旅行社负责人表示,如果具有经济实力的话,则业者可以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来增加抵扣税款,比如用车、固定资产等。但长远而言,旅游业者不可能每年都大量采购电脑、交通大巴等,故而此策略不可长久。有些旅行社则在谋划注册新的旅行社相关公司或者会展服务公司,希望通过新公司的一些业务可以获得比较规范的增值税进项抵扣。

⑺ 营改增后旅游业会计处理你会吗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2017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税率确定为11%,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则确定为6%。

先来看看旅游行业的相关“营改增”要如何计算。

据悉,“营改增”实施后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两部分。旅游所属的生活服务业中,小规模纳税人由以往按营业额5%缴纳营业税,下调为按销售收入3%缴税,不能抵扣进项税;一般纳税人由原来的5%营业税改为6%的增值税。相关规定,年营业额在500万元以下的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 之后不采用层层抵扣的方式来缴税,而是直接用营业额×税率来计算税额。

举例而言,一家年营业额为100万元的企业,其需要缴纳的税额为100万×3%即3万。税收负担与原本需缴纳的5万相比降低40%。如果年营业额在500万元以上则归为一般纳税人,用以往5%的营业税来计算。营业税的一个弊端在于产品流通过程中要重复征税,因为营业税只看营业全额不看增值。

所谓的增值税即按“增值部分交税”。如果企业以100万元从供应商处采购产品,120万元销售出去,其中多出的20万即增值部分。“营改增”之后,按照6%的税率计征增值税。企业只需交1.2的税金(120万×6%-100万×6%=1.2万),少于营业税。

据新税改制度相关规定,“营改增”后不变的是对旅游收入者继续执行差额征税的政策。变化的主要有两点,一是纳税人身份的变化,由营业税纳税人改为增值税纳税人,而增值税纳税人又区分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分别为3%、6%;二是扣除项目的变化,原来营业税可从销售额中扣除的项目有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而增值税可扣除的项目比原政策新增一项“签证费”,令进项税基数降低,税负下调,从理论上来说,对于以出境游为主的旅行社而言是利好。

一、一般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核算

根据《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 :对于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费用的,用于记录该企业因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销项税税额抵减”专栏;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税额抵减 )[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

主营业务成本[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二、小规模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核算

文件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对于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费用的,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

主营业务成本[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⑻ 旅游业“营改增”遇到了哪些问题,行业协会这么说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2016-2021年中国旅游产业发展趋势与投资决策分析报告》显示,问题主要在以下几方面:税负恐增加无法取得专用发票成难点旅行社现在的纳税方式是(收入-可抵扣成本)*5%来进行纳税,如“营改增”之后,则应该按销项税-进项税(采购成本*税率)缴纳增值税,但是旅行社行业的采购成本这块,很少有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主要都是小规模纳税人,所以对于旅行社能抵扣的部分会直接减少,另外相应的税率一般情况下也会提高,总体税务负担会很重。如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旅行社行业将完全按照营业收入全额缴纳增值税,与现行营业税下税负相比有十数倍的提升,旅行社企业自身无法承担,只能全部转嫁给消费者,将面临旅游费用整体提价7%以上。税负恐加重,仍存行业规范问题,旅行社税负加重的情况下,忽略了自身行业经营不规范核心价值不突出的现状。对旅行社行业“营改增”政策的建议1)将旅行社行业划归居民生活服务消费类行业,全行业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或根据国家规定自行印制发票。2)参照现有营业税政策,在营业收入中直接扣除各项旅游类成本项目,即保留原来的差额纳税政策。此类旅游类成本票据因金额零散,票据量大,且机票、火车票、签证费等均为游客个人抬头。建议按照现有营业税政策掌控,不再要求企业将每张发票提交税务机关核验。3)营业收入直接扣除各项旅游类成本项目的差额(余额)作为计算增值税销项税的基数,对于可取得增值税进项税专用发票的成本及费用,可进行进项税抵扣。

⑼ 浅谈旅游业发展对策研究

(一)强化旅游大管理意识
贵州要加快发展旅游业就必须对旅游业实施全面、全方位、权威性的管理,覆盖全行业,对市场的多层次发挥作用,形成调控体系,实现由单一部门管理旅游向相关部门共同管理旅游的方式转变。旅游的综合性 和依托性使行业跨度大、行业界线模糊,旅游市场管理涉及的管理部门多,旅游管理部门不可能包揽其它管理部门的职能,对旅游市场的有效管理必然是一种联合管理,应处理好旅游管理部门与相关部门管理的关 系。相关部门必须把涉及到本部门旅游方面的管理作 为自己份内的事来抓.职责到位.形成有效的旅游管理体制 。
(二)塑造旅游形象,加强宣传促销力度
尽管贵州在塑造旅游形象的道路上走得很艰难,而且成效甚微。但笔者认为贵州还是必须坚持塑造出一个鲜明、易记的旅游形象,因为形象树立对于贵州旅游持续发展的确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们发现几乎所有旅游业发达的国家或地区在旅游开发时都是追求一种将整体而非若干景点作为旅游吸引力因素来推动市场,依靠形象吸引旅游者前来旅游。贵州过去塑造的旅游形象、打出的宣传口号变化太多、特色不明。如今贵州旅游形象定位应站在全国这个角度,从旅游者心理感应和市场需求的角度来考虑,贵州旅游形象设计既要符合自己的资源特色和历史文脉,又要对市场有吸引力。在对外进行旅游宣传时,应在建立一个总体旅游形象的基础上再针对客源市场的特征予以区划。如贵州的总体旅游形象可定为“神奇贵州多彩风”,然后针对沿海地区推出“原生态自然风光、五彩民族风情”形象;www.bfblw.com/lw1.asp?ID=177对中原市场推出“绿色喀斯特王国、秀美山水之乡”形象。诸如此类,让贵州首先在世人心中留下一个深刻旅游形象后,又在不同的客源市场拥有独具特色、不可替代的旅游吸引形象。
(三)突出旅游文化内涵,打造特色旅游精品
当前在文化与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新形势下,旅游经济注入的文化内涵越多,开发出的旅游产品档次和附加值越高,竞争力就越强。贵州的旅游文化本底是丰富的,拥有深厚的民族文化底蕴和特色文化资源。但现在缺乏挖掘、整合及宣传。贵州可在红色文化、古镇文化、夜朗文化、民族民俗文化、屯堡文化、酒文化等方面深度挖掘,让贵州的自然景观和人文内涵紧紧缠绕在一起。在挖掘整合基础上,要将贵州旅游文化性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推广出去。其中,举办文化节就是一个很好的方式,文化节是结合地方特有人文资源与文化资产所举办的节庆活动,唤起民众对本土文化的认同,更成为观光客的主要吸引力,2005年中国·贵州黄果树瀑布节所推出的大型民族歌舞“多彩贵州风”就是一个成功的示例,它为贵州旅游注入了厚重的文化元素,提升了贵州旅游的文化和品位,但该节目在画面精致性、市场运作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提升。要想打造贵州旅游品牌,提高贵州旅游经济效益,仅凭一个黄果树瀑布是远远不够的,它需要我们贵州拥有一批在国内乃至国际上具有吸引力、竞争力的高品位旅游产品。

⑽ 营改增后,旅游业开具发票有什么特殊规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内附件2的规定,试点纳容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