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在美国有工作签证就等于有绿卡了吗

不等于。

美国工作签证指特殊专业人员、临时工作签证Specialty Occupations、Temporary Worker Visas (H-1B)。H1B签证系美国最主要的工作签证类别,发放给美国公司雇佣的外国籍有专业技能的员工,属于非移民签证的一种。

持有H1B签证者可以在美国工作三年,然后可以再延长三年,6年期满后如果签证持有者的身份还没有转化,就必须离开美国。

而美国绿卡指的是美国永久居民卡,是用于证明外国人在美国境内拥有永久居民身份的一种身份证件。绿卡持有者的合法永久居留权是由官方授予的移民福利,其中包括有条件地在美国居留与获取工作的许可。

持有者必须保持他的永久居民身份,如果该身份所需的某个条件不再满足时,持有者将可能失掉该身份。

(1)美国特殊人才签证扩展阅读:

一、美国工作签证的相关要求:

1、大部分短期工作签证都要求准备雇佣申请人的美国雇主或代理公司提交申请批件,并获得美国公民及移民事务处(USCIS)批准,然后才能申请工作签证。

2、所有H类、L类、O类、P类和Q类签证的申请人都必须先获得USCIS对你工作申请的批准。工作申请、I-129表获批之后,申请人才能向使/领事馆申请工作签证。

申请书获批之后,申请人的雇主或代理公司将获发I-797表(批准通知),此表即为申请人工作批准通知件。签证官在面谈时将通过美国国务院的申请信息管理系统(PIMS)核实该申请人的批件。

3、申请人在来使/领事馆面谈应出示I-129批件编号以用来核实其信息。如果按美国移民法申请人不符合签证资格,那此申请批件不能作为获得签证的担保。

二、美国绿卡的相关要求:

根据美国国籍与移民法,绿卡持有者属于没有美国国籍,也不具美国公民身份的外国人。但其在美国境内基本享有和本国国民一样的待遇,不过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根据美国移民法,永久居民入境美国时,需使用有效的移民签证与有效的母国护照,否则不得入境。 拥有美国绿卡后,只要离开美国不超过一年,绿卡本身可以当作有效的入境移民签证,不需去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另外申请签证。

离开美国超过一年,必须于离境前先申请回美签证,作为入境的有效移民签证,回美签证有效期最多两年。 超过一段时间未入境美国的持卡人,在入境时很可能会被判决失去永久居留权,因为移民法要求绿卡持有人离开美国,必须是暂时性的离境。

美国移民法定义“永久居留权”是:“根据移民法所赋予‘以移民身份永久居住在美国’的特许,且此身份未曾改变过。”

意思为若是绿卡拥有者改变其身份,其永久居民权随即消灭。因此,永久居民若非在无心之过下,使用了不一致的身份(例如:以非居民身份报税),其永久居民身份将同时终止。

『贰』 如何拿美国特殊人才签证,美国特殊人才包括

美国特殊人才签证又称美国杰出人才签证,美国职业移民*优先,EB-1A对申请人从业行业专没有具体要求,基本涵盖我们能想属象到的各行各业。

除此之外,美国移民局对申请此类移民的人士没有硬性条件限制,没有学历要求,没有语言要求,没有年龄限制。只要在申请文件中能够佐证,在本行业的成就和贡献足以达到行业内的顶尖人物水平,就有资格申请EB-1A杰出人才移民。

美国特殊人才签证条件,申请人通常要满足至少下列十个条件之中的任意三条:

一、申请人获得了国内或者国际在本人领域高级的奖项;

二、申请人必须是本行业高水平的专业组织的成员;

三、本行业内高级的专业杂志和刊物上有过文章谈起过申请人的工作;

四、申请人被邀请参加评判同行的专业工作;

五、申请人在本行业内做出过重大的贡献;

六、申请人在的本行业主要的杂志上发表过专业的文章;

七、如果申请人是艺术家的话,其艺术作品在展览会或者舞台上展出过;

八、申请人在本行业内担任过领导角色;

九、申请人的薪酬很高;

十、申请人如果是演员的话,其演出获得重大的商业成功;

『叁』 美国境内特殊人才移民eb1b需要面试吗

首先拿到美国绿卡的途径主要有两大类:亲属移民和职业移民。亲属移民:亲属移民的申请人可以是美国公民,也可以是美国永久居民。美国公民可以为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兄弟姐妹申请移民;而永久居民可以为配偶和未婚的子女申请移民。亲属移民的优先类别有配额限制,需要等待配额排期。
其次是职业移民。职业移民主要有以下几个类别:
第一,(eb-1)杰出工作人员,此类职业移民不需要美国的工作证明,然而申请人必须提供其在移民美国后将继续在其专长范围内工作的证据,此类职业移民适合于三大人群: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等特殊领域的杰出人才,杰出的教授或研究人员和跨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第二,(eb-2)具有高等学历或特别能力的专业人士。此类职业移民需要美国的工作证明,但申请人不需要提供其移民美国后将继续在其专长范围内工作的证据。同时,如果申请人提供了他/她将在移民美国后将继续在其专长范围内工作的证据,也可以申请豁免取得美国工作证明的要求。此类职业移民适合于具有高等学历的专业人士和具有特别能力的专业人士;

第三,(eb-3)专业人士,技术工人或非技术工人。此类职业移民需要美国的工作证明,申请此类签证的外籍人士必须是具有学士学位的学历水平的专业人士,或在某些领域具有熟练技术的工作人员,后者还要求有至少两年的工作经验或培训。同时eb-3还包括一种特殊的可以申请移民的人群,这个人群是指那些非技术性工作人员,他们也必须具备至少两年的工作经验或培训。申请非技术工作人员的移民一般有一定难度。
不管是走哪条路,都有两个步骤。第一步是绿卡资格申请(I-140/I-130),第二步是进行身份调整(I-485)。申请美国绿卡的过程从程序上分为两种,一种是众所周知的提交 I-485 申请,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另外一种程序是移民申请者经过美国国家签证中心,到美国驻中国广州领事馆经过面谈后申请移民签证。
美捷达移民提醒美国移民申请者,由于川普上台后移民政策不断调整,申请者最好尽快选择好适合自己的移民类型,做好移民评估,提交移民申请。

『肆』 如何办理美国EB1A特殊人才移民

首先,由申请者出具详细业绩简历,可以把简历和业绩按照年份合并在一起。之后请美国有执照的律师对简历和业绩进行评估,如果律师认为可以代理,那么与申请者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并进行代理。之后由申请者填写移民局申请表,并按照要求提供所需文件(包括全部证书、证件、照片、宣传资料、报刊杂志的报道、奖杯奖牌的照片、有关证明材料及推荐信等,全部材料仅需复印件)。
律师进行全部资料的翻译并编写移民局所需的申请报告。在律师整理后将全部文件提交移民局开始申请,一般说来,申请者大约需要等候4-6个月左右。
移民局审查申请者的资料,在其批准后,移民局会将批准函寄交律师转申请人本人。在申请人得到移民局的批准函之后,如果申请人有意于全家移民美国,需要填写为全家申请移民的表格,在这个第二次的表格填好之后,资料会转入美国国家签证中心(national visa center)并进行无犯罪特殊调查,而后将档案(3号文件包)转往广州总领事馆。广州领事馆会以信函形式通知客户本人体检地点及面谈时间。申请者及家属赴指定医院体检,并办理护照等文件。最后一个步骤就是客户及家属带全部文件原件赴广州领事馆面谈。面谈之后,正式绿卡三个月内寄到申请人在美国住址,申请人可在拿到正式绿卡之前就携全家进入美国境内。

『伍』 如何挑选美国特殊人才移民(EB

EB-1A签证
EB1-A属于美国职业移民第一类优先,又被称为“杰出人才移民”。主要针对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者体育运动方面有“小有成就”的人士。

申请门槛
EB-1A申请无学历、无语言、无背景、无资金等任何硬性要求,只需要申请人满足以下申请标准中的三项即可获批,可以或是无条件申请。

申请标准
获得过省级、国家级或国际性奖项
专业协会会员
个人及其成就的媒体报道
担任过专家评委
在本行业做出过原创性的重要贡献
重要媒体上发表过专业作品,如学术论文、书籍、学术文章等
举办过作品展览或其他展示活动
申请人在工作机构、专业组织担任主要领导
薪资远远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在表演艺术上获得商业方面的成功,有票房收入、DVD销量证明
备案标准:满足以上任意三项即可,当然,获得过国际性的大奖如奥运会、诺贝尔、奥斯卡等其中一个奖项即可。

『陆』 我本人在美国现从事的演出工作,持有的签证是p类也就是所谓特殊人才签证现想申请绿卡不知需哪些手续和程序

看你的条件是否符合Eb-1或者Eb-2。去找几个律师问问。有钱的话他们会给你想很多办法。

Jack

『柒』 美国杰出人才厨师o1签证与一般工作签证有何区别

分为移民签证(包括亲属类签证、职业类签证和特殊类移民签证),非移民签证(共18类)。

移民签证
指意图放弃原来居住地与国籍,进入美国永久居留并申请成为美国公民的人。移民签证就是以移民美国定居为目的的一种签证,一般须先向美国移民局提出申请,移民局经过严格的审核,给合格者签发一份“批准文件”,然后,申请人持该文件向美国驻外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
移民签证又可以分为亲属类签证、职业类签证和特殊类移民签证。

亲属移民
亲属移民共划分为两类,
⑴. 不受全球移民人数限制的亲属移民,即直系亲属:美国公民的配偶;美国公民的未成年子女(21岁以下);美国公民的父母。这个划归为直系亲属,随到随办。
⑵. 受全球移民人数限制的亲属移民,按优先顺序划分为四个等级:
① 美国公民的成年子女(21岁以上)及其他们的子女。
② 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及其他们的子女。
③ 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不论年龄)及其他们的子女。
④ 年满或超过21岁的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

职业移民
又称工作移民,它是以某种职业方面的优势为基础,通过赴美工作的方式,移居美国的一种途径。职业移民对于那些不符合亲属移民条件,而又具有某些专长,希望移居美国的人士,无疑是一条重要的道路。根据目前的移民法规定,每年以职业方式移民美国的人数总共为14万个配额,又根据不同的职业和个人具备的条件划分为五大优先类别:
⑴. 优先劳工
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运动方面表现特优,享誉全国或全球的外国人;2.在特殊学术领域里有三年以上的执教或研究经验,并获国际认可的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3.国际贸易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申请此身份的前三年中,需有一年以上在该公司工作的经验,来美国在同一公司或所属企业继续工作。
⑵. 具有高等学位的特殊技能专业人士
具有高等学位(硕士和硕士以上学位)或“同等学历”(在该专业领域内至少有五年以上的经验);2.在科学、艺术、商业方面有特殊能力,对美国经济、文化、教育或福利有实质效用。
⑶. 技术劳工、专业人员和其他劳工
指具有学士学位并已从事专业者(如会计师、建筑师和工程师等);2.技术劳工,指具有二年以上的职业训练或经验者;3.其他劳工,包括非技术劳工。
⑷. 特殊移民
⑸. 投资移民
1990年新移民法为期望在美国投资并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创设了这种新的移民种类,为了申请此类移民,外国投资者须投资50万美元在一个新建的美国企业,并直接或间接创造10个新的就业机会。这种投资移民签证从1991年10月1日起生效。
投资指提供资本,包括现金、设备、存货,或其他实质财产,定期存款、政府公债及其他容易变成现金的证券以及货款,都可视为财产。申请人必须创立一个商业性企业,纯粹的房地产投资,买土地或住宅,坐等升值,不符合规定。
投资移民和配偶及子女可先取得有条件居留身份,两年之后如果移民局认定投资人确实履行有关规定,投资人和配偶及子女可成为美国的永久居民。投资者可在投资限定的两年之内的最后一天雇佣10名员工。投资者本人及亲属已取得绿卡之后,如果工作不需要,可不再雇佣员工。投资者必须在两年内维持新企业的经营和雇佣条件,维持企业的生存,以保证2年后仍能保持投资移民义务的履行,否则,仍无法永久居留美国。
新的商业性企业包括下列三种:1.创设一个全新生意;2.收买陷于困境的企业,加以整顿或重组,并保留原有员工;3.买卖已存在的生意,并加以扩充。

非移民签证
主要为“短期” 或“旅游访问”签证, 只允许您在美国做临时短期停留, 虽然”短期”停留的时间可能长达数年。非移民签证的类别主要根据申请人访美的首要目的进行划分。除了极少数例外情况,持非移民签证访美的人员只能在美从事与其签证类别相关的事务。
美国签证分为18类,48种,类别以英文字母排序,从A到R,种则在类字母下以数字排序,为A-1,A-2等,另有两类特别免签加注WB&WT和GB>。18类分别为:
A类——外交人员
A-1. 外国大使、高级长官、外交或领事官员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
A-2. 其他外国政府官员或职员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
A-3. A-1和A-2签证持有者的服务员、仆人或私人助理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

B类——短期访客
B-1. 短期商务访问
B-2. 短期旅游

C类——过境人员
C-1. 外国人过境
C-2. 往返联合国总部和外国并且有资格的外侨过/转境
C-3. 外国政府官员、家庭成员、服务员、仆人以及私人助理过境

D类——机组人员
D- 乘务员

E类——特别投资商
E-1. 商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E-2. 投资者、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F类——学生
F-1. 进入合法学校全日制学习的学生
F-2. 学生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G类——国际组织人员
G-1. 国际组织的被认可的外国政府成员国的首席代表、成员和家庭成员
G-2. 其他被认可的外国政府成员国的代表
G-3. 国际组织的非被认可的外国政府的非成员国的首席代表、成员和家庭成员
G-4. 国际组织的官员或职员以及家庭成员
G-5. G-1、G-2、G-3和G-4签证持有者的服务员、仆人或私人助理以及家庭成员

9
H类——特别技能人员
H-1A. 专业护士
H-1B. 从事指定专业职业的短期专业工人
H-2A. 从事短期或季节性的短期农艺工人
H-2B. 从事短期服务或劳动的技术和非技术工人
H-3. 受训者
H-4. H-1、H-2和H-3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10
I类——记者
I 外国媒体的代表、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11
J类——访问学者
J-1. 被核准项目的交流访问学者
J-2. J-1交流访问学者的配偶和子女

K类——美籍人员的配偶和子女
K-1. 美国公民的未婚夫(妻)移民美国
K-2. K-1未婚妻的子女

L类——跨国公司人员
L-1A. 赴美国分公司的执行者和管理者
L-1B. 专业知识雇员

M类——特种技能学生及家属
M-1. 学生在假期来美进行短期职业培训签证,这种培训不可以是语言学校,一般为大学

N类——北大西洋组织成员国代表及家属,以及特殊移民人员的家属
N-8. 被指定为特殊移民的外侨子女的父(母)亲
N-9. 被指定为特殊移民的父(母)亲的子女
NATO-1. 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成员国的永久首席代表以及家庭成员
NATO-2. 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成员国的其他代表以及家庭成员
NATO-3. 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成员国的代表的协同官员以及家庭成员
NATO-4. 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其他官员以及家庭成员
NATO-5. 不符合NATO-4条件的,被代表北大西洋公约组织使团雇佣的专家和他们的随从
NATO-6. 在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控制下,随从武力进入的工作人员和他们的随从
NATO-7. NATO-1、 NATO-2、 NATO-3、 NATO-4、 NATO-5和 NATO-6的服务员、仆人或私人助理以及家庭成员

O类——杰出人员及助手
O-1. 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方面有杰出能力的外国人或运动员
O-2. 跟随O-1签证持有者的某些外国人
O-3. O-1签证持有者的家庭成员

P类——国际知名人士及家属
P-1. 国际运动员或国际演艺团体
P-2. 参加交流计划的艺术或演艺团体
P-3. 参加特殊文化交流计划的艺术或演艺团体
P-4. P-1、 P-2和 P-3的配偶或子女

Q类——文化交流项目人员
Q-1. 国际文化交流计划的参与者

R类——宗教界人士
R-1. 宗教人士
R-2. R-1的配偶或子女

S类
S-5. 提供违法组织或企业紧急信息的个人
S-6. 提供与恐怖组织有关信息的个人

T类
TN. 北美自由贸易法案的从业人员
TD. 北美自由贸易法案从业人员的配偶或子女付其费用。

『捌』 去美国的 所有签证种类

目前签证种类最多的是美国,其中非移民签证就有18种之多,每个种类再细分为多项。
简介如下:
(1)A类签证(即外交公务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A-1:外国政府派驻美国的大使、公使、职业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及其家属成员;
A-2:外国政府的其他官员、雇员及其家属成员;
A-3:A-1和A-2类签证获得者的随从、仆人、私人雇员及其家属成员。
(2)B类签证(即商务旅游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B-1:以经商贸易、考察访问等处理有关事务为目的的短期逗留人员;
B-2:短期探亲访友、旅游观光者。
(3)C类签证(即过境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C-1:过境的外国人;
C-2:过境去联合国纽约总部的外国人;
C-3:过境的外国政府官员、随从、仆人、私人雇员及其家属。
(4)D类签证(即机组人员,海员签证)的签发对象为: 各国国际航班上的机组人员和轮船上的海员。
(5)E类签证(即国际条约或协议投资者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E-1:根据国际条约或协议在美国经商者及其配偶和子女;
E-2:根据国际条约或协议在美国投资者及其配偶和子女。
(6)F类签证(即留学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F-1:留学者(即自费留学者);
F-2:F-1签证获得者的配偶和子女。
(7)G类签证(即国际组织员工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G-1:政府承认的外国政府派驻国际机构组织的首席常驻代表、代表下属的工作人员及上述人员的家属成员;
G-2:政府承认的外国政府派驻国际机构组织的其他代表及其家属成员;
G-3:政府未承认的外国政府国际机构组织的代表及其家属成员或者非国际机构组织成员的外国政府代表及其家属成员;
G-4:国际机构组织官员,雇员及其家属成员;
G-5:上述G1-G4签证获得者的随从、仆人、私人雇员及其家属成员。
(8)H类签证(即临时雇员及接受训练者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H-1:有特殊专业技能的临时工作的外国人;
H-2:因国内所缺乏的某种工种或职业而临时工作的外国人;
H-3:接受各种培训的外国人;
H-4:上述H-1~H-3签证获得者的配偶和子女。
(9)I类签证(即新闻从业人员签证)的签发对象为: 驻美国的各国新闻、广播、电视等组织机构的代表、记者及其配偶和子女。
(10)J类签证(即交换访问学者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J-1:根据政府批准的双边交换访问学者计划派遣的留学生、进修生及各种科学研究人员;
J-2:签证获得者的配偶和子女。
(11)K类签证(即结婚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K-1:须赴美国与美国公民结婚的外国人;
K-2:签证获得者的成年子女。
(12)L类签证(即跨国公司职员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L-1:美国跨国公司在外国的子公司、办事机构或国际企业派驻美国临时工作的人员; L-2:签证获得者的配偶和子女。
(13)M类签证(即非学术性留学生签证)的签发对象为到美国职业大学或所在学院进行全日制学习的外国学生。
(14)N类签证(即某些特殊移民的随同父母和孩子的签证)的签发对象为某些国际组织的工作人员在美国任职期间所携带的家属(父母和孩子)。
(15)O类签证(即具有杰出才能的人员的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O-1:在科学、教育或商贸、体育、文艺方面受到国内或国际公认的人士;
O-2:上述体育或文艺人士的随员。
(16)P类签证(即杰出的娱乐行业和体育界人才的签证)的签发对象为杰出的娱乐行业的表演人员、参加比赛的杰出运动员中的个人或团体。
(17)Q类签证(即文化交流签证)的签发对象为短期赴美参加文化交流的人士。
(18)R类签证(即宗教工作者的签证)的签发对象为短期赴美进行职业性宗教工作的人士。

『玖』 我在美国,工作签证,我想办特殊人才,需要一些什么资料,哪位好朋友可以告诉我,具体一点谢谢大家,我是

能证明你是世界知名的杂技演员(至少也是中国知名的)的资料。

『拾』 运动员申请办理去美国的特殊人才技术移民应该从何入手,通过什么途径办理最省时、和省钱呢

资料来源:美国移民局 www.uscis.gov
大意:
你属于雇主提名工作移民,准确地说是EB1类别,即有特殊才能的人,包括科技艺术和体育。
1.你要和美国雇主签订合同,雇主为你申请,填写表格
2. 你的申请被受理后,你得到一个申请号码
3. 等待签证
First, foreign nationals and employers must determine if the foreign national is eligible for lawful permanent residency under one of USCIS' paths to lawful permanent residency.
Second, most employment categories require that the U.S. employer complete a labor certification request (Form ETA 750) for the applicant, and submit it to the Department of Labor's Employment and Training Administration. Labor must either grant or deny the certification request. Qualified alien physicians who will practice medicine in an area of the United States which has been certified as underserved by the U.S.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 are relieved from this requirement.
Third, USCIS must approve an immigrant visa petition, Form I-140, Petition for Alien Worker, for the person wishing to immigrate to the United States. The employer wishing to bring the applicant to the United States to work permanently files this petition. However, if a Department of Labor certification is needed the application can only be filed after the certification is granted. The employer acts as the sponsor (or petitioner) for the applicant (or beneficiary) who wants to live and work on a permanent basis in the United States.
Fourth, the State Department must give the applicant an immigrant visa number, even if the applicant is already in the United States. When the applicant receives an immigrant visa number, it means that an immigrant visa has been assigned to the applicant. You can check the status of a visa number in the Department of State's Visa Bulletin.
Fifth, if the applicant is already in the United States, he or she must apply to adjust to permanent resident status after a visa number becomes available. If the applicant is outside the United States when an immigrant visa number becomes available, he or she will be notified and must complete the process at his or her local U.S. consulate office.

你要提交下面证明:

worker may submit "other comparable evidence" if the following criteria do not apply:

Receipt of lesser nationally or internationally recognized prizes or awards for excellence;
获奖情况

Membership in associations in the field which demand outstanding achievement of their members;
参加协会情况

Published material about the alien in professional or major trade publications or other major media;
出版物

Evidence that the alien has judged the work of others, either indivially or on a panel;
你裁判他人的情况

Evidence of the alien's original scientific, scholarly, artistic, athletic, or business-related contributions of major significance to the field;
你的本领域的突出贡献

Performance of a leading or critical role in distinguished organizations;
在著名组织中的领导地位及表现

Evidence that the alien commands a high salary or other significantly high remuneration in relation to others in the field;
你的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