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县文化体育和旅游事业发展局
『壹』 文化局和文体局的区别机构设置
文体局就是文化体育局,有的地方(基层)为了节约公共资源,将两机构合并!他们不是事业单位,是行政单位!
『贰』 县级以上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行政单位。
旅游广电股。负责在局班子指导监督下制定全县旅游事业各项规划,版方案权,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具体落实旅游形象宣传,旅游线路开发推广,旅游产品推介,旅游资源开发等工作。
负责具体指导,管理全县旅游经营单位,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负责旅游业务统计、调研、总结工作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业务管理工作。
(2)邹平县文化体育和旅游事业发展局扩展阅读:
文化旅游产业规划注意事项:
文化旅游产业规划岗位:组织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文化旅游产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督促重大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实施。
指导文化旅游产业基地、特色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建设。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兴业态的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拟定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营销策略。负责全区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的推广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分析工作。负责策划,指导,协调全区重大文化和旅游节庆活动、营销活动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旅游线路的推广及产品资讯工作。负责全区文化和旅游产品的宣传及信息发布工作。
『叁』 文体旅游局是干啥的
就是管理文化体育事业和旅游事业方面的行政机关,例如文化相关的网吧、游戏厅,KTV、旅行社都归它管
『肆』 文化广电旅游局到底是干什么的,这个单位好不好
文化广电旅游局是由文化局、广播电影电视局、旅游局三局合并而成的一个大局,下辖文版化馆、图权书馆、博物馆、剧团、乐团、文化稽查支队,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线网络公司(有的已经独立经营),旅游公司等。人员多数为国家公务员。从事文化、广电、旅游产业、事业的规划和管理、包括行政审批,如网吧、歌厅、电影院等审批。局中的事业编制人员主要是工勤人员,如司机、打字员、保安,是在没有改制前进行的,现在进入的这类人员多数是零时工。
『伍』 文体旅局和社会事业局的区别
文体旅局主要是研究拟定各市县文化、体育和旅游政策措施、规章草案等,并督促实施。
社会事业局主要负责广电工作,卫生工作,社会保障工作以及民政工作。两个局分工不同,各负其责。
『陆』 文体广电旅游局和旅游局是一个局吗
文体广电旅游局包含旅游局,是有文化局、体育局、广播电视局和旅游局共同构成的,和单独的旅游局管理的范围不同。
『柒』 文体局是干什么的
文体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文化艺术、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本县文化、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研究指导全县文化、体育事业体制改革,参与制定县文化艺术、体育事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4、制定县文化、体育产业规划,指导、协调文化、体育发展;参与规划指导全县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
5、综合管理全县文化、体育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文化艺术品种,保护、挖掘弘扬民族传统的优秀文化艺术,提高我县经济体育运动水平,繁荣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体育事业,推动各门类艺术、重点体育项目的发展;归口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体育运动。
文体局全称是文化体育局。和文化局不是一个机构它们的职责基本上是一样的,只是文体局多了一项体育文化管理的职能。
(7)邹平县文化体育和旅游事业发展局扩展阅读
文化局及文体局办事原则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为加强文化队伍建设,树立文化队伍的社会形象,结合本局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事纪律。
一、热情接待来访群众;
二、努力提高思想文化素质和业务水平,不准以任何借口向来访者、办事的群众索要财物或接受贿赂;
三、坚持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对违法违规的活动坚决查处;
四、努力提高文化管理的执法能力,不准利用执行公务之便,向群众进行敲诈勒索,中饱私囊;
五、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不准参与文化市场经营活动,牟取私利;
六、塑造文化管理人员的良好形象,不准利用职权到文化娱乐场所进行无偿的文化活动,不准随意接受文化经营户的宴请。
七、对于涉恐、暴、黄、毒等违禁动漫或电影视作品,无论中外,有杀错,勿放过。坚持共产主义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方针,全面监督文化相关文明,必做到和谐稳定发展之态势。
『捌』 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是个什么样的单位它主要的职能是什么请求指点
1、负责全县旅游资源的保护,开发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旅游资源普版查工作。
2、贯彻实施权有关旅游管理的法律、法规。
3、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各地游客的投诉,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
4、开展国际、国内的旅游客源市场,搞好我县旅游资源的宣传促销工作。
5、组织管理和指导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6、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类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