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非法集资都有哪些常见陷阱

非法集资常见方式有:
第一种是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第二种类型是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具体来说,有的是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有的是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
第三种类型是以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为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第四种类型是以“养老”为旗号,这其中有两个突出的形式:一是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二是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方式,引诱老年群众投入资金。
第五种方式是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
第六种是假借P2P名义非法集资。即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P2P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以上由法治 中国 律师 网小编整理

❷ 我们这里有打着建设可旅游的养老院名义集资,年利率一分,还有卖原始

  1. 在我国,可以吸收公众资金的都是必须通过资质备案的,需要有银监会的红头文件,如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小贷公司都是不能吸收资金的。

  2. 反之,所有没有获得资质的公司都是不能吸收公众资金的,所以无论是普通公司吸收资金,民间融资都是非法的,当然这种公司就不可以运行了。

  3. 由于非法集资的隐蔽性,需要广大的用户向监管部门披露或举报才能制止,防止风险事故发生。

❸ 什么形式是强制姓集资

常见的七种形式涉嫌非法集资是哪些

1、利用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公司等民间理财类公司为平台开展非法集资。此类公司仅需工商注册,业务仅限于信息咨询,但很多公司超范围非法经营,公开宣称开展所谓投资理财,向社会公众吸收或变相吸收资金;

2、一些限定业务的机构组织超范围开展非法集资。比如,一些私募股权投资超范围经营涉嫌向公众非法集资;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及一些融资担保公司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的非法集资,或者为非法集资提供担保;一些农业专业合作社以入股分红为诱饵吸收农民资金投资异地或放高利贷;

3、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4、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5、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或者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等方式,引诱群众集资;

6、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

7、假借P2P名义非法集资。即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P2P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

❹ 百余名老人为何被骗千万

今年6月初,蜀山警方在辖区某高档写字楼摸排时接到一公司员工反映,称自己版帮着公司对权外推销位于天柱山某养老中心的养老床位,虽然不少老人购买,但这些床位根本就没有建。

家人要多陪伴老人,防止上当受骗。

❺ 今天我遇到一个人,以贵公司的名义集资,

其实国内好几家有名的公司都是打着直销旗子的《传销》所谓发展下线,专买产品属才能算团队成员,上线发展的你,你发展你的朋友亲人,你的上线有报酬!安利,完美。玫琳凯。等等。。。。全是打着直销的合法旗子的传销公司!中国啊。。。就是这么腐败!还有那些上当的人啊,就是那么傻呢?那些想很多办法叫你去听什么创业说明会啊什么的。都是大忽悠给你们洗脑。我看见好多传销的傻子在垃圾桶里翻东西吃!真是无语啊!

❻ 求助法律人士!!家里老人被骗去免费旅游,签近2000元保健品合同,如何维权!

我认为有一办法供你参考,家里留有年轻人,他们来取钱时对他讲,已经报案了,我们一起到派出所办手续。如数给你,,,,看他有无胆子。当否供参考

❼ 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奖励营销人员,员工个人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咨询热线ZI XUN RE XIAN

您好,我公司部分员工因营销业绩突出,公司奖励他们免费台湾旅游,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请问这些员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专业解答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按照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其中,对企业雇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其他人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作为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❽ 企业组织营销业绩突出人员免费旅游,需要缴税吗

根据《财政部来 国家税务总自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1号)文件规定:“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其中,对企业雇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其他人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作为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❾ 一切以政府名义的集资都是合法的正确吗

行政单位和国家机关都不可以去做集资经营,是违反国家法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