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自驾游协议如何法律生效

自驾游是一项危险的旅游方式。每位自驾游爱好者都应充分考虑到潜在的最坏结专果。即便是随旅行社属的旅游团出游也难免天灾人祸,也要签订必要的合同。所以自驾游者也应有一个合约以免发生意外后,给同行者和家人处理此事有一个依据。
由于本次活动为自由组合性质,任何人都不为同行者负责,每个人都是独立的当事人。都应自我保护人身、财产安全。一但出现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都由自己负责承担,与组织者、车主、司机及其他参与者无关。任何人都不为受害者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自驾游一切活动都应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一切因参加非法活动者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加活动者自行独立承担;

2. 一帮朋友自驾游该签订什么协议

1必须有领队,队员必你听从领队指挥。2吃住路费费用AA制。3拼车人员乘坐的车在旅途中出现问题需要修车的,修车费与车主摊30%费。4车队里的车在途中出现交通事故与其他车辆互不承担责任。

3. 私签的自驾游免责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您好,无论是法律本身的规定还是司法实践,这种免责协议都是难以免责的。朋友间的自助旅游,组织者对参加者负有一定安全保障义务,如果队员出险,领队要担法律责任。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陌生人拼游一旦引发民事纠纷,个案的各种细节的确认以及随之而来的索赔,都没有那么简单。由于自助游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适用的法律有《合同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几乎所有自助游的组织者都会在发帖时附上一个免责声明,表明跟帖者是自愿参与,责任自负,以此来免除“后顾之忧”,这就是“驴友”们常说的“生死状”。由于组织者提供的大多是无偿服务,所以参与者也不会过多计较,对这样的条款一般都会欣然接受。而实际上,这样的条款并不能真的一“帖”就完全免责。在自发召集的AA制出游方式中,由于组织形式决定了成员对组织者不具有接受服务和依附关系,事前的免责条款具有一定的警示效力。但成员之间约定实施的是一项危险活动,彼此间设定了互助的义务,当活动过程中成员间违背互助义务的宗旨时,免责条款就不管用了。而且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涉及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可见,即使签订了“生死状”,组织者也要履行自己的风险提示义务,在危难时,全体“驴友”间也要履行力所能及的相互救助义务。否则,一旦出现意外,就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 自驾车出游同行的朋友怎样算费用才合理

1、住宿费按人头复AA,如果是制两个家庭出游,则各自支付就好了。

2、门票费用各自按需支付,想游览景点的就自己买票。

3、餐饮费用,一般都是一起拼餐的方式,按人头AA就好了,我们一般未成年的孩子不计算入内。

4、如果是跟1、2个朋友一起同行,或者两个家庭同行,那么燃油费、过路费、停车费采用AA制分摊,如果是自己一个人带着3、4个朋友一起出行,则可以车主不负责油钱和过路费,这笔费用由搭车的几个人分摊。

5、车辆的保养、配件的更换、维修、违章罚单等费用支出,由车主自己负责。

(4)结伴自驾游合同扩展阅读:

自驾游旅途费用

1、住宿的费用,如果是几个同姓朋友,那还可以拼房,如果是家庭,则需要按家庭分房间。

2、餐饮的费用,一般都是一起吃饭,炒几个菜一起拼桌。

3、门票的费用。

4、车辆的燃油费、高速通行费、停车费等。

5、车辆可能出现的违章罚款、故障维修、保养等费用,尤其是长距离的自驾游,很多人习惯在出发前或者返程后做一次全面的保养。

5. 结伴自驾旅行免责协议有效吗/结伴自驾旅

协议书要想具有法律效应就去公证处做公正。

6. 我想知道自驾游需要签订合同吗

旅行社在自驾游活动中承担的工作角色,安排旅游行程啊、购买意外保险、导游的派遣和导游服务工作的监督…当然为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更好的为自驾游客人服务,还要签订旅游合同,在拉拉勾旅游网预定自驾游都签订"自驾游服务协议"的。

7. 两个成年人达成的“五.一”黄金周结伴出游的协议属于合同吗说明理由

应该属于,合同就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文书,合同属于民法的范畴哦,也就是属于意思自治,只要不违法,都是合法的,个人观点,错了勿怪,对了请采纳!

8. 想结伴自驾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自驾游出发前,必须与盟友在线路和景点上达成一定共识,行程才能尽兴。在车辆数量方面,最好是3~10辆。而三辆车无疑是最轻松惬意,人数少,行程中的意见也更易统一。在线路选择上,尽量避免选择山区。一是山区道路崎岖陡峭,对驾驶员的技术要求较高,另外,爬山后人容易疲倦,体力消耗大对于接下来的驾驶也不利。 装备:常用工具不可少 自驾游必备的工具包括停车警示牌、对讲机、照明用具、车载气泵、换胎工

9. 结伴自助游之免责声明是否有效

目前的户外运动还没有专门法律规定。结伴出游中受到人身损害而引发纠纷,都是按照民法通则若干规定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处理。 在实践中,有些活动组织者意识到前边提到的那个问题,于是就单独和活动参加者签定免责协议,以免除自己对参加者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因此,活动的组织者与参加者签定的上述免责协议无效。第三、组织者是否应对参加者承担法律责任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从法律一般规定来看,侵权责任是过错责任即有过错就有责任,无过错就无责任。但亦有特殊责任如《民法通则解释》142规定的.为维护国家、集体或者他人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在侵害人无力赔偿或者没有侵害人的情况下,如果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受益人受益的多少及其经济状况,责令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所以组织者是否有责任应当进行个案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