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驾游免责协议有效吗
Ⅰ 自驾游免责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无论是法律本身的规定还是司法实践,这种免责协议都是难以免责的。朋友间的自助旅游,组织者对参加者负有一定安全保障义务,如果队员出险,领队要担法律责任。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陌生人拼游一旦引发民事纠纷,个案的各种细节的确认以及随之而来的索赔,都没有那么简单。由于自助游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适用的法律有《合同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几乎所有自助游的组织者都会在发帖时附上一个免责声明,表明跟帖者是自愿参与,责任自负,以此来免除“后顾之忧”,这就是“驴友”们常说的“生死状”。由于组织者提供的大多是无偿服务,所以参与者也不会过多计较,对这样的条款一般都会欣然接受。而实际上,这样的条款并不能真的一“帖”就完全免责。在自发召集的AA制出游方式中,由于组织形式决定了成员对组织者不具有接受服务和依附关系,事前的免责条款具有一定的警示效力。但成员之间约定实施的是一项危险活动,彼此间设定了互助的义务,当活动过程中成员间违背互助义务的宗旨时,免责条款就不管用了。而且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涉及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可见,即使签订了“生死状”,组织者也要履行自己的风险提示义务,在危难时,全体“驴友”间也要履行力所能及的相互救助义务。否则,一旦出现意外,就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Ⅱ 结伴自驾旅行免责协议有效吗/结伴自驾旅
协议书要想具有法律效应就去公证处做公正。
Ⅲ 自驾游的免责协议共同使用一份签字可以吗
自驾游的免责协议好像都是共同使用一份签字的,
望采纳,谢谢
Ⅳ 和朋友去旅游写“免除责任协议书”有用吗
看你协议里约定的免除责任是免除的什么责任? 根据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如果免除上述人身损害责任或者因你重大过错导致的对方财产损失,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
Ⅳ 旅游合同免责条款有效吗
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免除责任协议书,其内容为免责条款。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免责条款无效(摘录自《合同法》): 1、显失公平的无效。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2、以各种方式、手段订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恶意串通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订立合同中设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均属无效。 3、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未向对方当事人提醒注意和详细说明的无效。 4、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
Ⅵ 自驾游协议如何法律生效
自驾游是一项危险的旅游方式。每位自驾游爱好者都应充分考虑到潜在的最坏结专果。即便是随旅行社属的旅游团出游也难免天灾人祸,也要签订必要的合同。所以自驾游者也应有一个合约以免发生意外后,给同行者和家人处理此事有一个依据。
由于本次活动为自由组合性质,任何人都不为同行者负责,每个人都是独立的当事人。都应自我保护人身、财产安全。一但出现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都由自己负责承担,与组织者、车主、司机及其他参与者无关。任何人都不为受害者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自驾游一切活动都应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一切因参加非法活动者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加活动者自行独立承担;
Ⅶ 个人之间签订的租车免责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你好,一般情况下,合同只需要双方签订而不需要第三人见证或公证,但律师见证或公证机关公证的话,可以帮助当事人完善合同内容,避免或减少合同纠纷。只不过也要看合同内容、性质及法律规定,如果是不违法的合同,有双方的签字,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只不过如果合同内容涉及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协议,那就是无效的。
Ⅷ 结伴自助游之免责声明是否有效
目前的户外运动还没有专门法律规定。结伴出游中受到人身损害而引发纠纷,都是按照民法通则若干规定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处理。 在实践中,有些活动组织者意识到前边提到的那个问题,于是就单独和活动参加者签定免责协议,以免除自己对参加者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因此,活动的组织者与参加者签定的上述免责协议无效。第三、组织者是否应对参加者承担法律责任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从法律一般规定来看,侵权责任是过错责任即有过错就有责任,无过错就无责任。但亦有特殊责任如《民法通则解释》142规定的.为维护国家、集体或者他人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在侵害人无力赔偿或者没有侵害人的情况下,如果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受益人受益的多少及其经济状况,责令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所以组织者是否有责任应当进行个案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Ⅸ 私签的自驾游免责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您好,无论是法律本身的规定还是司法实践,这种免责协议都是难以免责的。朋友间的自助旅游,组织者对参加者负有一定安全保障义务,如果队员出险,领队要担法律责任。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陌生人拼游一旦引发民事纠纷,个案的各种细节的确认以及随之而来的索赔,都没有那么简单。由于自助游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适用的法律有《合同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几乎所有自助游的组织者都会在发帖时附上一个免责声明,表明跟帖者是自愿参与,责任自负,以此来免除“后顾之忧”,这就是“驴友”们常说的“生死状”。由于组织者提供的大多是无偿服务,所以参与者也不会过多计较,对这样的条款一般都会欣然接受。而实际上,这样的条款并不能真的一“帖”就完全免责。在自发召集的AA制出游方式中,由于组织形式决定了成员对组织者不具有接受服务和依附关系,事前的免责条款具有一定的警示效力。但成员之间约定实施的是一项危险活动,彼此间设定了互助的义务,当活动过程中成员间违背互助义务的宗旨时,免责条款就不管用了。而且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涉及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可见,即使签订了“生死状”,组织者也要履行自己的风险提示义务,在危难时,全体“驴友”间也要履行力所能及的相互救助义务。否则,一旦出现意外,就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Ⅹ 自驾游免责协议书每人签名有法律保护吗
只要你的免责协议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有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