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游客猝死黄山
1. 游客在旅游过程中猝死,旅行社应否赔偿
我国《旅游法》第81条规定:“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旅游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救助和处置措施,依法履行报告义务,并对旅游者作出妥善安排。”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法律后果该法第70条第3款明确规定:“在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旅行社未尽到安全提示、救助义务的,应当对旅游者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承担相应责任。”由此可见,游客在旅游过程中猝死,如果旅行社没有尽到上述规定的义务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黄山松鼠一晚莫名其妙的死了,舌头前面有类似淤血鼻子边有黄色液体残渣是怎么
描述不够详细,有图片吗?昨天还很好的话今天就死亡可以考虑猝死,松鼠也会有很多自带的突发性疾病!还可能是食物问题,比如吃了带籽的苹果樱桃,会中毒,严重的话也会导致猝死
3. 旅游登山时游客突发心脏病猝死,导游该怎么做
导游员应立即向地接社和组团社报告,并按当地接待社领导的指导 ,配合公安、民政等相关机关做好具体的善后工作;如果死者是外国旅游者的话,还要及时报告该国驻华使领馆,并请求联系死者家属;同时,导游员要稳定其他旅游者的情绪,继续做好旅游团队接待工作。
4. 黄山“送客松”死亡事件的原因是什么
是松材线虫危害造成的。
1982年在南京中山陵首次发现,以后相继在江苏、安徽、广东和浙江等地成灾,几乎毁灭了在香港广泛分布的马尾松林。近距离传播主要靠媒介天牛,如松墨天牛(Monochamus alternatus),携带传播;远距离主要靠人为调运带疫(带松材线虫的天牛)的苗木、松材、松木包装箱及松木制品等进行传播。被松材线虫感染后的松树,针叶黄褐色或红褐色、萎蔫下垂,树脂分泌停止,在树干上可观察到天牛侵入孔或产卵痕迹,病树整株干枯死亡,木材蓝变。严重威胁用材林。由于扩展迅速,现已对黄山、张家界等风景名胜区的天然针叶林构成了巨大威胁。
5. 黄山不是重灾区可以回江苏吗
嗯,好像不是坐着去可以回江苏吗?可以回。
6. 如何看待因电梯被关,老人爬楼猝死事件中各方的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应该是属于物业的,因为物业是负责整个小区的一些安全,还有维修发生这样的事情,物业应该负法律责任。
7. 旅游登山过程中游客突发心脏病猝死,导游应该怎么做
作为导游,不能慌乱,要按照旅行社应急预案来操作:
(1)如果死者亲属不在身边,应版立即通知其亲属。权
(2)由参加抢救的医师向死者亲属、领队和好友详细报告抢救的经过,写出抢救工作报告、死亡诊断证明书,由主治医师签字后盖章,复印后分别交给死者亲属、领队和旅行社。
(3)有关死者的医疗、火化、尸体运送、交通等费用一律由死者亲属或该团队支付。如死者生前已办理人寿保险,应协助死者亲属办理索赔事宜。
(4)死者遗物由其亲属或领队、死者生前好友代表、全陪、接待社代表共同清点,列出清单,一式两份,上述人员签字后分别保存,遗物由死者亲属或领队带回。
8. 游客猝死游泳馆 保险公司为何不应赔偿
游泳馆内曹某发生异常情况,馆内救护人员和医务人员立即施救,并呼叫救护车将其送往医院,但曹某终因抢救无效而死亡。医院认定其死亡原因为“猝死”,并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 此前,该游泳馆曾向B保险公司购买“公众责任险”及其附加险“游泳馆责任险”。因此,该游泳馆向曹某家属给付3.98万元赔偿金以后,立即向B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但保险公司却认为该游泳馆在此次事故中已经充分履行了其责任和义务;而且曹某的死亡与游泳馆的经营行为之间并不存在因果关系,因而拒绝赔付保险金。该游泳馆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认为:本案属于意外事故,由于该游泳馆并不存在工作上的过失,因而不应对死者承担赔偿责任。 我国《保险法》第五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也就是说,责任保险是指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约定,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财产合同。如果责任事故发生,则由保险公司最终承担对受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此,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前提条件就是——被保险人依法应当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此在本案中,法院是否应当支持该游泳馆的诉讼请求,关键问题就在于该游泳馆是否在此次事故中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本案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表明,致受害人死亡的原因是“猝死”。换句话说,真正导致曹某死亡的原因是其本身存在的器质性或非器质性病变,而不是溺水。所以在本案中,曹某的死亡和游泳馆的经营活动并不存在因果关系。 综上,由于游泳馆在本次事故中充分履行了其安全保障义务,而且馆方的经营行为与曹某的死亡也不存在因果关系,所以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游泳馆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季林)
9. 游客入住宾馆时猝死旅行社该不该承担责任
您好,首先会按合同来,如果是旅行社责任导致客人猝死的有旅行社版责任险赔偿,如果是客人权自身原因猝死的,首先猝死客人旅行社给代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了没有,购买了有旅游人身意外保险赔偿,没有购买那只能客人自己承担,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0. 江苏一员工长期加班回家后猝死,为什么法院判定非工伤
江苏一员工长期加班回家后猝死,法院之所以会判定为非工伤,主要依据如下:
既然没有被认定为是工伤,法院为什么会判定公司担责呢?
不管是主动加班还是被动加班,只要加班时间超过了60分钟,用人单位如果不能证明加班是个人行为或者无法提供健康保障的措施备档。那么,公司就会对员工的猝死负既定责任,也就是20%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