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代购坐牢
① 代购属于违法犯罪么
代购不属于违法犯罪。
“代购”不等于“违法”,需要把握一定的限度,普通人出国回来买点东西,可以不缴税,享受一定实惠。另外,代购生意也可以在合法范围内做,比如一些代购网站,对国内稀缺商品进行国外采购,而后快递给客户,他们会在最终价格上计入税款,或者客户签收时补缴税款,这也没有问题。
“海外代购并不违法,逃税才是犯罪。”
按照海关的规定,5000元以下的自用物品免税,而如果转售用以赢利,则属商业目的的货品,再小的量也不能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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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人海外代购:借熟人去香港或者出国之机,让其代购一些商品,大都是化妆品、手表之类的小件奢侈品,这就是熟人海外代购。熟人海外代购十分常见,而且在所有海外代购中存在的风险其实是最小的。
但即使这样,熟人海外代购仍然有可能面临如下问题:首先,如果实际购买人指示不清,名义购买人购买到的商品不符合其要求,这种情况下,根据代理制度,实际购买人只能自己承担损失,且不能直接去要求海外的零售商退货,因为其不是买卖合同的直接相对人。
其次,如果购买的商品存在质量瑕疵,甚至对商品的使用者产生了损害,实际购买人想对海外零售商诉求赔偿,存在两大障碍,即法律的适用以及合同的相对性。
就法律适用而言,因为名义购买人与海外零售商的购买合同在香港等地订立,可以适用香港本地法律,而损害发生在内地,又可适用《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可能涉及法律适用冲突的问题。
另外,如果要援用《合同法》,名义购买人为合同的当事人,实际购买人直接起诉零售商违约,鉴于合同的相对性,原告身份会受到置疑。
② 代购帮人带货被抓到坐牢半年,自己进货,自己带回来卖的被抓是个什么情况呢。
得罪人了 被别人设计陷害
③ 做代购算走私算逃税吗
自用或者馈赠亲友不算。如明知携带或邮寄进境的东西是用来销售的,就构成走私。
④ 代购违法吗听说有被判走私罪的
代购数量在合理数量范围内不算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附则中则规定:
自用是指旅客或者收件人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者出租;合理数量是指海关根据旅客或收件人的情况、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确定的正常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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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可以处物品价值20%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将海关尚未放行的进出境物品开拆、交付、投递、转移或者进行其他处置的;
(二)个人运输、携带、邮寄超过合理数量的自用物品进出境未向海关申报的;
(三)个人运输、携带、邮寄超过规定数量但仍属自用的国家限制进出境物品进出境,未向海关申报但没有以藏匿、伪装等方式逃避海关监管的;
(四)个人运输、携带、邮寄物品进出境,申报不实的;
(五)经海关登记准予暂时免税进境或者暂时免税出境的物品,未按照规定复带出境或者复带进境的;
(六)未经海关批准,过境人员将其所带物品留在境内的。
⑤ 各位大神,我去年被骗搞了以租代购,现在起诉我,请问我会坐牢吗
如果是刑事起诉,你是会被判刑的。
如果是民事起诉,你则不会坐牢,完全可以放心。
建议你进一步把话说清楚,好帮你分析。
⑥ 代购卖假的会不会坐牢
销售假来冒商品属于违法源行为,情节严重数额较大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1.《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司法解释(2004年):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虽有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但销售金额不属于数大,不构成本罪。应按照《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⑦ 有没有人知道浙江宁波维简单服饰那班诈骗犯判刑了没有
网上没有浙江宁坡公安局公布的有关这个服饰有诈骗犯信息。
你可以去浙江宁坡公安局看看是否抓到你说的诈骗犯,
再去浙江宁坡法院咨询是否有该服饰有诈骗犯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