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代购被判刑
『壹』 代购算不算违法,会构成犯罪吗
代购并不违法也抄不会构成犯罪,新电袭商法颁布以来对代购进行了一定程度的限制和规定,你所说的代购违法其实是代购获得利润后没有向国家纳税,现在新电商法颁布就是为了弥补这方面的漏洞,小规模的都不会,如果大批量的代购且没有交税可能会算为走私了。
『贰』 代购属于违法犯罪么
代购不属于违法犯罪。
“代购”不等于“违法”,需要把握一定的限度,普通人出国回来买点东西,可以不缴税,享受一定实惠。另外,代购生意也可以在合法范围内做,比如一些代购网站,对国内稀缺商品进行国外采购,而后快递给客户,他们会在最终价格上计入税款,或者客户签收时补缴税款,这也没有问题。
“海外代购并不违法,逃税才是犯罪。”
按照海关的规定,5000元以下的自用物品免税,而如果转售用以赢利,则属商业目的的货品,再小的量也不能免税
(2)广州代购被判刑扩展阅读:
熟人海外代购:借熟人去香港或者出国之机,让其代购一些商品,大都是化妆品、手表之类的小件奢侈品,这就是熟人海外代购。熟人海外代购十分常见,而且在所有海外代购中存在的风险其实是最小的。
但即使这样,熟人海外代购仍然有可能面临如下问题:首先,如果实际购买人指示不清,名义购买人购买到的商品不符合其要求,这种情况下,根据代理制度,实际购买人只能自己承担损失,且不能直接去要求海外的零售商退货,因为其不是买卖合同的直接相对人。
其次,如果购买的商品存在质量瑕疵,甚至对商品的使用者产生了损害,实际购买人想对海外零售商诉求赔偿,存在两大障碍,即法律的适用以及合同的相对性。
就法律适用而言,因为名义购买人与海外零售商的购买合同在香港等地订立,可以适用香港本地法律,而损害发生在内地,又可适用《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可能涉及法律适用冲突的问题。
另外,如果要援用《合同法》,名义购买人为合同的当事人,实际购买人直接起诉零售商违约,鉴于合同的相对性,原告身份会受到置疑。
『叁』 广州卖海马干判刑
现在严禁收受野生动植物
『肆』 好担心以后做代购会违法,会不会被抓啊
其实代购一直算是游走在法律边缘的职业,存在不被监管的盲区,也专涉及部分税务问题,属不然商品怎么会在国内外有价格差呢?随着新电商法的出台施行,整个行业都要被整肃规范,海关的监管也会越来越严,从前是过关拼运气被抽查现在就是老老实实排队接受检查,而且严重的话是会涉嫌走私的,那后果可不只是罚款这么简单了。
有部分人会选择海淘平台,单独采买可以,如果是像代购成批量的进货选择一般的海淘平台价格方面就没什么优势了,也没什么意义。给你推荐叮当海外仓,专门给代购进货的平台,里面商品全,因为有品牌授权所以全部商品都能以拿货价拿到手,利润空间其实很大的,而且直采直邮包清关,省了太多事了,也不用太担心了。完全都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经营的,不会涉及乱七八糟有的没的那些事,加入之后只管安心挣钱就行了,其他的都不用管了。如果楼主心动了,就赶紧加入吧,平台审核还需要一段时间呢,以后就安心挣钱吧。
『伍』 代购违法吗听说有被判走私罪的
代购数量在合理数量范围内不算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附则中则规定:
自用是指旅客或者收件人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者出租;合理数量是指海关根据旅客或收件人的情况、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确定的正常数量。
(5)广州代购被判刑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可以处物品价值20%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将海关尚未放行的进出境物品开拆、交付、投递、转移或者进行其他处置的;
(二)个人运输、携带、邮寄超过合理数量的自用物品进出境未向海关申报的;
(三)个人运输、携带、邮寄超过规定数量但仍属自用的国家限制进出境物品进出境,未向海关申报但没有以藏匿、伪装等方式逃避海关监管的;
(四)个人运输、携带、邮寄物品进出境,申报不实的;
(五)经海关登记准予暂时免税进境或者暂时免税出境的物品,未按照规定复带出境或者复带进境的;
(六)未经海关批准,过境人员将其所带物品留在境内的。
『陆』 数十微商代购什么被获刑
随着网购热潮不断升温,除各大电商平台外,“微商”也日益活跃,专营海外代购者不时“刷屏”朋友圈。名包、名表、化妆品、药品等的代购都较为常见,近年来,数款来自泰国的减肥药更是受到不少爱美女性的追捧。
但问题也随之而来。据江苏媒体报道,2017年底,江苏一位女士在服用了代购的“泰国dc减肥药”后,出现心悸、出冷汗、无法入睡的症状,其就诊后医生称这些症状与服该药有关,该药中一些成分属于禁药。
事实上,微商因代购泰国减肥药被判刑早有先例。澎湃新闻通过无讼网搜索公开的判决文书,搜到近6年来被告人因销售一些品牌的泰国减肥药被判刑的案件有46起,其中不少减肥药都是通过淘宝或微信销售。
上诉判例中, Yanhee、Dermcare、&ldquo、NPP等未经批准进口的泰国减肥药多年来持续出现,屡禁不止。澎湃新闻发现,至今仍有微商线上销售Yanhee、Dermcare等泰国减肥药,消费者只需填写一张“健康表”,代购便会在泰国开药并寄回国内。
代购微信朋友圈分享的小视频截图。
今年3月8日,该微商在朋友圈晒出了一批减肥药快递单号,均为顺丰快递二维码标签,其上标注了姓名、地区,总数超过三十张,地涉浙江、安徽、广东、云南、新疆、吉林等十余个省市。
微商该如何监管
事实上,澎湃新闻梳理搜索到的46起公开判例发现,因代购泰国减肥药被判刑的案件最早可追溯到2013年,其后5年间全国多地均有此类判例。其中,涉及淘宝交易的案件裁判时间集中在2015年及之前,而微商代购案件则在最近5年均有发生,共计16起,被告人多大数十人。
中消协公布的2017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显示:2017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远程购物投诉22804件,占销售服务类投诉的53.1%。在远程购物中,以微商为代表的个人网络商家是主要投诉对象之一。
澎湃新闻2018年3月报道,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张秋香指出,当前“微商”大多无经营资质,存在不安全经营行为,也存在监管盲区。消费者对“朋友圈”营销存在的虚假宣传和欺骗性不够重视,而消费者依法维权仍存在诸多困难。
张秋香就此建议,应加强行业整顿,通过逐步探索、推行“微商”注册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亮照,注销无营业执照的“微商”账号、屏蔽其交易链接等方式,加强用户信息管理,阻止违法经营行为。
据中国青年网报道,今年3月3日,国人大代表、腾讯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马化腾,就 “微商”监管问题表示,有时就像城管在街上看到骗子也只能是举牌提示大家一样,“希望将来在立法和管理上,能有更清晰的方案,我们坚决执行。”
事实上,早在2017年11月,《电子商务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意见期间,“微商”监管问题就曾在法学界引发热议。
“微商”是否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是讨论的焦点。
据《中国青年报》此前报道,草案二审稿第二章第十条中,将“电子商务经营者”划分为“自建网站经营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电子商务经营者”三类,同时界定了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经营者的范畴。
报道称,有专家指出,“微商”到底属不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法》中应该给出明确界定。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杨晓军认为,微商是电子商务经营业态的一种,而官方并没有对微商的定义在法律上给出明确说法。
澎湃新闻就此问题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武长海教授。武长海认为,“微商”应包含在“平台内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范畴内,微信本身即是一种平台。
武长海认为,《电子商务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对于电子商务经营的准入、退出及促进都有明确规定,但是对于其运营过程中具体行为的监管,缺乏内容上的细化,例如采用负面清单的形式规定禁止性行为,对于失信经营者采用黑名单等方式。
“草案对于平台经营者和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明确它们之间的责任和义务,规定相应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注意和《反不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的衔接。”武长海说。
武长海还指出,目前草案二审稿中关于监督检查的内容仍是空白,草案缺乏对于监管部门的赋权,“这会造成监管缺乏力度,电商经营往往没有实体,监管会面临更大的挑战”。
“现在立法的重点应该是保护消费者,抑制伪劣商品,打击网络传销。”武长海说。
终于有人惩罚微商了。
『柒』 最新电商法规定,不合法的代购会被判刑,那如果成为海惠客的“代购”呢
首先最新电商法规定,以后所有的代购都有要有合法的资质才能运营线上平台,哪怕是帮别人带东西都有一定的规范。如果违背了此条,最高罚款200万元,更惨还会判刑。但是成为海惠客的“代购”就没有担心。因为海惠客是有合法的,他是通过权威认证的。你只要加入海惠客,就能成功转型,不会触碰法规。
『捌』 如果在广州做仿品牌包包被抓要判刑吗
违反商标法规,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涉嫌构成侵犯商标权罪,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玖』 代购多少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代购方开不出正规的发票,或者发票的项目和你买的是不一样的商品.这样的代购都有违法的嫌疑.他们的进货就值得怀疑拉。所以,你代购的时候小心了,除非你买的是一次性并且你确信质量合格,否则以后的维护售后,人家完全可以不认你的货物,因为没有凭证。即使他们服务好,代购网的东西都很杂,对于一些专业的东西,他们是没有能力去和你解释和维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