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租代购合法吗
『壹』 以租代购把车卖了犯法吗
犯法了。
根据《担保法》第四十条: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为权利人所有。”
《担保法》第四十一条:当事人以车辆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1)以租代购合法吗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相关法条:
第五十条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五十二条 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贰』 以租代购合法吗
骗子,说的是零首付,实际上前期有很多费用,说月收入过万,实际把他们的除了还不够,合同又不公平,责任都是承租人的,不信的可以去试一下。
『叁』 以租代购合法吗
以租代购现在是一个热门话题,很受当下年轻人的喜欢,因为可以不用一次性付款,责任权也不在自己手里,相对放松
『肆』 车辆以租代购合法吗
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有效的。这样的操作方式,相当于融资租赁合同,是可以的。从你所说的情况还是可以的,具体的还得看看合同。
『伍』 以租代购的车卖掉犯法吗
犯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四十八条 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四十九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五十条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第五十一条 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五十二条 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5)以租代购合法吗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四十条 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第四十四条 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复印件:
(一)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二)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
第四十五条 登记部门登记的资料,应当允许查阅、抄录或者复印。
『陆』 以租代售商铺合法吗
以租抄代售的商铺最大可能不合法,它或因不符合商业地产项目的规划规定或其他障碍办不了产权登记,因此只能采取以租代售,你要求对方出示所出租商铺的预售登记手续产权登记证明来证明他有权出租,否则出示不了则说明出租物有瑕疵,出租人无权出租,无法达成租赁协议要求返还定金。
『柒』 以租代购买车合法吗
你说的是合同都是租,然后却是贷款买的吧,这个在你还清后,就可以解押呢,算是车贷的另一种方式,证书上都是你的名字,其实是走的另一个途径贷款方式,合法
『捌』 住房以租代购合法吗
市场行为,合法。
『玖』 以租代售的房子合法吗
没有明确的法律条例规定“以租代售”是不合法的,所以如果这种租赁协议不涉及到限购政策,一般来说不存在问题,毕竟民事合同讲求的是双方当事人的合意。
『拾』 以租代购房产是否合法,存在哪些风险
以租代购有不同情形,融资租赁类合法,具体情况请详细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