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导游的意义
1. 考取全国导游证有什么好处,我不打算从事导游行业哦
导游证的好处:
1.免门票:全国各个景点约20万的门票(特殊的地方不免门票:如故宫、黄山)挂号在旅行社下免门票。
2.兼职或工作:推荐就业(旅游旺季,双方符合条件即:旅行社和你自己的条件)。
3.地陪:.导游补贴:一般每天150元 。提成:2天1000元左右(如去洋货市场买东西等)虽然你不想从事导游这个行业但是要是有机会,条件可以的话做兼职是可以考虑的!
(1)当导游的意义扩展阅读:
国家导游证是指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并合格,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颁发的导游证。
分正式导游证和临时导游证两种。申请考取导游证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接受岗前培训,在导游员中,外语类导游人员稀缺,最受欢迎。
2. 导游自由执业的意义
导游自由执业,包括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线上导游自由执业是指导游向通过网络平台预约其服务的消费者提供单项讲解或向导服务,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导游服务费的执业方式。线下导游自由执业是指导游向通过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中心、A级景区游客服务中心等机构预约其服务的消费者提供单项讲解或向导服务。像携程旅行网的“互联网+导游领队”举措。网上报名携程自营出境游产品,跟团游客可以在网上提前看到领队怎么样、客人点评、人气值、个人游记等。从携程建立的全国性导游信息库,任何一个团的导游服务都会被精确监控到,并将与其订单、点评匹配,最终利用大数据实现对导游的质量管控。
与携程网相似,同程网也建立起一个导游评价平台,主要有四大功能:建立导游信息库,动态管理导游基础信息;向旅游者开放导游评价提交功能,允许用户针对导游服务提交文字、图片等形式的评价内容;实现对评价内容的管理,对用户提交的评价进行审核、问题跟踪,并对相关用户进行回访,回复用户评价;导游评价的大数据分析功能,根据评价数据形成指标体系,并与导游薪资关联。
携程和同程的导游领队点评系统目前还是应用于团队旅游,但其技术探索可以迅速使其转化为导游执业的线上交易平台,如同汽车出行服务的“滴滴”和“优步”。
长期以来,我国对导游行业的管理都沿袭了传统的管理思路。随着旅游产业化进程的启动,旅行社成为组织旅游活动的主要载体,导游服务成为旅行社团队运行中的关键环节,变得越来越重要,可以说,导游和旅行社变成不可或缺、彼此依赖的关系。同时为了便于对兼职导游的管理,我国的行政法规以及现在的旅游法,都规定导游必须经过旅行社委派才能从业。
由于旅行社行业供过于求竞争惨烈,加上相当多的游客贪图低价,导致零负团费模式泛滥成灾,导游由于不能自由执业,高度依赖旅行社,因此常常被裹挟其中,不仅导游服务的独立价值客观上得不到承认,而且因为异化为“导购”而时常成为消费冲突的焦点。与此同时,随着大众旅游时代的到来,越来越多的人追求个性化自由自在的自助游、自驾游,其中也孕育了大量对于导游服务的需求,但受制于现有的导游管理体制,旅游者如果不通过旅行社,就根本不能合法购买到导游服务。
导游服务本身是一种劳动力商品,其价格必然由供求关系决定,但前提是这种供求关系应该以信息对称、真实反映导游服务与游客需求的市场化配置状态为基础。因此,给导游松绑,凸显导游服务的独立价值,实行导游自由执业就是必由之路。
有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推动的政策试点,下有携程、同程等在线旅游企业的平台技术探索,“政策+平台技术”的珠联璧合,导游自由执业看来是水到渠成,必将出现导游、游客、旅行社和交易平台多方共赢的局面。
3. 导游的定义是什么
导游其主要工作内容为引导游客感受山水之美,解决旅途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并给予游客食、宿、行等方面的帮助。
导游人员职业道德是职业道德的表现形式。一般而言,导游人员职业道德是指在从事教育过程中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道德品质和总和。简而言之,就是指所有的导游人员在导游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行为准则。
导游讲解是一项综合性的口语艺术,要求导游人员具有很强的口语表达能力,而导游人员的口语艺术必须建立在丰富的知识、扎实的语言功底的基础之上。
导游人员也要不断提高自身的艺术鉴赏能力。艺术素养不仅能使导游人员的人格更加完美,还可使导游讲解的层次大大提高,从而在文化交流中做出更多的贡献。
导游人员的服务对象是形形色色的旅游者,而且都是短暂相处,因而掌握心理学知识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导游人员要学会运用心理学知识了解旅游者,有的放矢地做好导游讲解和旅行生活服务;有针对性地提供心理服务,从而使旅游者从心理上得到满足,在精神上获得享受。
同时导游人员也要运用心理学知识搞好与各种各样的旅游接待部门工作人员的关系。导游人员还要运用心理学知识随时调整自己的心理状态,使自己始终精神饱满、热情周到地为旅游者服务。
(3)当导游的意义扩展阅读
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导游管理办法》,导游执业不得出现擅自变更行程、诱骗或强迫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办法明确,导游在执业过程中不得有安排旅游者参观或者参与涉及色情、赌博、毒品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拒绝履行旅游合同;擅自安排购物活动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以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情况等方式,诱骗旅游者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参加购物活动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以殴打、弃置、限制活动自由、恐吓、侮辱、咒骂等方式,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购物活动、另行付费等消费项目;获取购物场所、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相关经营者以回扣、佣金、人头费或者奖励费等名义给予的不正当利益等11项行为。
同时,办法对导游日常执业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规定导游在执业过程中应当携带电子导游证、佩戴导游身份标识,并开启导游执业相关应用软件。旅游者有权要求导游展示电子导游证和导游身份标识。
4. 景区导游员的重要性
导游员在旅游接待工作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其重要性主要表现在四方面。
一、导游服务是旅游各项服务中最为重要的服务
食、住、行、游、购、娱构成了旅游活动的六要素,其中最重要的、旅游者最向往的当是“游”,而游览活动的导演则是导游员。导游员提供的语言服务沟通了不同的文化,促进了不同民族之间的交流,从而增进了各民族之间的理解和友谊;导游员提供的导游讲解服务帮助旅游者增长知识、获得美的享受;导游员提供的生活服务能使旅游者身心愉快地投入游览活动,去求新、去求异、去求乐。总之,导游员的服务在旅游者实现其主要旅游目的方面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由此证明导游服务是旅游服务中最为重要的服务。
二、导游服务是旅游服务质量高低的最敏感的标志
旅游团到中国参观游览,导游员伴随始终,为他们沟通语言和文化,为他们进行导游讲解并提供生活服务,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保卫他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现代旅游活动中,导游员已成为整个旅游服务运转的焦点和轴心,导游服务已成为旅游服务的关键环节。这是因为其它旅游接待部门提供的服务对一个旅游团而言往往是一次性的,而导游员则与旅游团朝夕相处;一次服务的质量不高可由其它高质量的服务,特别是高质量的导游服务予以补救,而导游员的服务质量低劣却是无法弥补的。我们可以设想,如果伴随旅游者左右的是一个不称职的导游员,是一个令人讨厌的人,这次旅游活动肯定不会成功,旅游者绝对不会满意。因此,可以这样说,一次旅游活动的成败一般取决于导游员的服务质量,即导游服务的好坏直接表现为旅游服务质量的优劣,甚至关系着一个国家(地区)旅游业的声誉。
三、导游工作是各项旅游服务的联系纽带和中间桥梁
上文已明确指出,旅行社是旅游接待工作的轴心,而旅行社接待服务中的关键人物则是导游员;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旅行社与其它旅游企业之间的第一线联络人是导游员。导游员在旅游服务各环节之间相互协作、顾全大局方面,在沟通上下、内外、左右的关系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承上启下
导游员是国家方针政策的宣传者和具体执行者,他代表旅行社执行旅游计划,为旅游者安排、落实食、住、行、游、购、娱等各项服务并处理旅游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同时,旅游者的意见、要求、建议乃至投诉,其它旅游服务部门在接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他们的建议和要求,一般也通过导游员向旅行社转递直至上达国家最高旅游管理部门。 (二)连接内外
导游员既代表接待旅行社的利益,履行合同,实施旅游接待计划,又肩负着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责任,代表旅游者与各旅游接待部门进行交涉,提出合理要求,对违反合同的行为进行必要的干预,为旅游者争取正当利益;导游员有责任向旅游者介绍中国,帮助他们尽可能多地了解我们的国家、人民、社会、文化和风俗民情以及国家的有关政策、法令等,同时多与旅游者接触,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外国,了解旅游者。 (三)协调左右
旅游服务与其它社会服务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而旅游服务的各组成部分,即各个不同系列的服务在实施过程中又是相互渗透、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相互合作、相互依存的。旅行社与饭店、餐馆、游览点、交通部门、商店、娱乐场所等企业之间的第一线联络人是导游员(主要是地陪),他在各旅游企业之间起着重要的协调作用。搞好与各有关部门的相互协作对提高旅游质量至关重要,这是因为:
1.导游员要通过自己的努力使旅游者在游览过程中的物质补偿及其它生活需求得到满足,而相互协作是导游服务中的生活服务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
2.相互协作是提高生活服务质量的重要保证,而高质量的生活服务又为导游讲解服务的成功提供了有利条件。
因此,导游员一定要与各种服务项目的提供者搞好合作,当然,必要时也要与之斗争,但要合情、合理、合法,只有这样,他们才会尽快地执行与旅行社签订的合同并提供令旅游者满意的服务。
四、导游员的工作质量影响东道国旅游产品的销售
旅游产品既有有形的、物质的,又有无形的、非物质的,而以无形的、物化的劳务为主,其中尤以导游服务最为明显,它是一种高智能、高技能的服务工作。
导游员的素质决定着导游服务的质量,导游服务质量的高低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旅游产品的使用价值,而旅游者往往就是根据其使用价值来购买菜一旅游产品的。很多统计数字表明,卓有成效的导游工作不仅可使游客满意归去,而且可以起到良好的宣传作用,许多游客之所以到某国、某地旅游是由于有亲身体验的亲友的举荐。
反之,导游服务质量不高,则会使旅游者无法产生重游的欲望;而他们的抱怨和责怪,必将会使他们周围潜在的旅游者听而却步。所以导游服务的优劣,影响着东道国旅游产品的销售。
综上所述,导游服务在旅游综合服务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导游员在旅游接待工作
5. 结合实际,谈一谈导游的重要性
导游的重要性
――导游是旅游业的灵魂,它的重要性可以从各个方面得到体现。旅游的质量、旅游产品的销售、旅行社形象以及旅游目的地形象的推广等等,无一不在导游的掌握之中。但一个如此重要的职位,进入这一行的门槛却是非常之低,使得从业人员的素质普遍不高。而无论他的水平高低,付出的劳动也得不到合理的回报,这又是为什么呢?
导游可以说是当今社会比较时尚的职业,上世纪80年代初,作为经济门类的旅游业刚刚起步的时候,国家旅游局规范确定的导游定义,是从“外事工作的一部分”延宕而来的。
我国出现严格意义上的旅游业还是在改革开放以后,而旅游业全面发展还是近几年的事。前些年,旅游业从业务人员,尤其是导游员是屈指可数的,其身份尚属于国家干部,他们的任务被概括为五大员:宣传员、调研员、服务员、安全员、和翻译员。真正意义上的导游出现后,队伍已经迅速壮大到今天的二十几万人。他们直接同游客接触,面对国内游客代表着景区城市形象,面对国外游客代表国家形象,同时对旅行社和全国旅游市场也产生着重要影响。
任何行业都都有其代表性的业务,能够成为某一行业代表性工种的工作,应该具有行业的典型特征、典型工作方式,其工作应该对行业行为具有很强制关联性,并对本行业的发展起到重要的影响。导游服务已经成为旅游服务的代表性工种,旅游业的发展离不开导游人员和他们提供的服务。导游在旅游活动中居于主导地位,由旅行社组团的旅游消费活动主要是通过导游的沟通来实现,导游就是这一群体的指导者。导游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着旅游者的旅游消费行为,进而关系到旅行社的生存与发展。
游客确实通过一个导游来解读一个国家,认识一个城市,了解一个地方。从一个以个体形式出现的导游身上,可以感受到当地人们的精神风貌,了解到当地的风土人情。
游客对旅行社的印象,多会来自于导游,而不会来自未谋面的旅行社经理和作为正式员工的旅行社其他工种,诸如计调、财务人员等。导游是游客了解并感受这家旅行社服务优劣的唯一尺度,在这一点上导游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会过分。
导游的工作是被人们认可的,在外出旅游时,导游起的作用越来越大,没有导游的讲解,景点游览就会索然无味。
旅游目的地有三个层次――国家、城市和功能性区域,无论哪一层次人的旅游目的地,要使自己的旅游业得以健康发展,都必须拥有强吸引力的旅游产品,这种吸引力除传统的食、住、行、游、购、娱六要素之外,还蕴藏着发展的六要素,即文化:旅游目的地特色文化,优势文化;资讯、信息:为游客提供各种旅游信息的能力、方式和手段;环境:良好的自然和社会环境;科教,科技进步,教育、培训的提升;制度:宏观规划和微观机制,旅游市场秩序井然,良性运转;综合、多样化的产品,在综合监督协调下满足游人多方面系列化的要求。
这些包括着巨大信息量的旅游产品,不同一般的物质产品,它是无形的服务产品,它的生产和消费具有同步性。旅游目的地根据市场的细分和资源特点设计出的旅游产品,只有旅游者消费时,它的价值才能体现出来。
导游服务工作可以通过落实旅游计划实现旅游产品的销售,通过做好接待工作,树立良好的口碑,增加旅游者对旅游产品的购买。同时,游客在消费过程全部结束后,可以从对旅游产品的全面评价中,以及对优质服务的感受中强化其美好的印象,做出有利于旅游目的地产品的宣传,建立长期、稳定的客户关系,成为新产品的购买或为旅游目的地增加新客源,从而实现更多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价值。
另一方面,导游又可作为旅游目的地的形象代表的身份,具有其他人无法替代的价值。人的观念与行为,反映着自身的文化水平和综合素质,同时也体现着一个国家或地区旅游服务的窗口,同时也是观察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文明程度、文化背景、价值观念、道德水准的镜子。
从里面结合自己的实际摘取点吧。
希望对你有用呢。
说真的,我是外行,只好给你找到这些了~
以前我一个学导游的同学不知道跑哪里去了,都失去联系了。听说结婚了。不然可以问问她了,唉~
6. 如何理解导游在旅游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在旅游业当中最不可缺少的就是导游了,导游好比军队里的士兵,好比建版筑的一砖一瓦,在整个权群体中看似微小,但却又不可或缺。也可以这样说,先是有了导游的诞生,而后才有了旅游业的发展。
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的进步,人们不再是为生活而打拼,而是为享受而生活。有的人赚钱后把钱用在吃喝穿玩上,但有的人向往在自己生活之外的世界,发现更多自己从未见过的事物,他们不局限于生活的周边。世界之大,让世界留下自己的脚印,是一件多么自豪的成就。但是,当你身处一个陌生的环境,任何事物都是如此的陌生。想知道这里曾经发生过什么?这是哪位名人曾经居住过的?这里有什么特色的小吃?无数个疑问让你大伤脑筋。这时你便需要一位导游。导游是经过专业的培训,无论是在知识方面还是语言方面都有不少的了解。
所以在去旅游的过程中有一位导游,可以解决很多你不知的问题,从而为你排除很多不必要的麻烦。这对喜欢旅游的人们是一个很大的帮助。
7. 关于一个导游对于旅行社的意义,导游的存在对于旅行社有什么样的价值,他们之间存在着怎样的雇佣关系
雇主和雇员的关系,导游是旅形社的形象窗口,对提升旅行社的影响力具有巨大作用。
1、登记在旅行社的,一般认定为是劳动关系。因为此时双方有劳动合同,旅游局亦有相应登记,双方均难以否认劳动关系。
既然是劳动关系,则应适用《劳动合同法》等所有劳动法规:不签订或未续签劳动合同会导致双倍工资索赔;应当依法缴纳五险一金;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合法,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应满足最低工资标准,依法支付加班费。等等。
实务中仍不排除这种情形:导游虽然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双方在事实上仍只是一个挂靠关系。旅行社不保证导游收入,导游自己管自己,靠自己的客源或劳务赚钱,甚至导游自己另有职业。这种情形下面,双方是否属于劳动关系亦存在疑问。然而,由于双方有劳动合同在先,如有争议,往往对旅行社不利。
2、登记在导游服务公司,同时又接旅行社的活。接旅行社的活又有三种情形:其一,导游服务公司管理导游,并给导游派活。导游的活就是给旅行社带团;其二,旅行社自己的客源,找导游去带,按约定给劳务费。有可能这次是这个旅行社的团,下次是另一个旅行社的团;其二,导游自己的客源,通过旅行社签合同(即旅游者与旅行社签合同,向旅行社交钱),旅行社扣除一定税费之后,其余归导游自己。相当于挂靠旅行社揽活。
上述三种情形下是否构成劳动关系,都存在争议。第一种情形下,导游与导游服务公司还是旅行社建立劳动关系呢?第二种情形下面,往往是按照单次的劳务计费,实质上与请一个歌手来唱一首歌没什么两样。第三种情形下面,导游完全是自己管理自己,自负盈亏,更不像是劳动关系。原来的司法实务中,由此引发的争议中,相当一部分认定为导游与旅行社成立劳动关系,理由主要是认为:导游是在为旅行社提供劳动(哪怕只是挂靠,旅游者表面上也是与旅行社签合同,而且旅行社多少要赚一些钱);少部分案件则认定不成立劳动关系,主要是双方的关系过于松散,不符合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另外,导游服务公司如果将导游全职管理,赚取登记费以外的导游费用,也常常会被认定为与导游存在劳动关系。
平心而论,导游与旅行社的关系很难一概而论,那种松散型的导游非常类似于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并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的特点。然而法律的制订往往还要综合考虑社会效应、导向问题。因此《旅游法》更加强调了导游的劳动关系问题。。该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旅行社应当与其聘用的导游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旅行社临时聘用导游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应当全额向导游支付本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的导游服务费用。
该规定仍有一定模糊之处。按照该法的规定,旅行社与导游之间仍有两种关系:首先是劳动关系;其次是一种临时雇佣服务,不构成劳动关系。为什么说后者不是劳动关系?是因为很明显,后一种情况下,旅行社支付的不是工资,而是应将向游客收取的导游服务费用全部归导游,旅行社不能从导游费用中赚钱。从该法的立法精神以及旅游局官方人员解读来看,劳动关系是主流的、是推定的,而非劳动关系是例外的、非主流的。
很难从劳动法的角度评析《旅游法》的合理与否。唯一能肯定的是,广大旅行社必须应对《旅游法》,在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入职离职管理等各个环节大力改善,否则将面临极大的风险(例如,没有依法签劳动合同将导致双倍工资!)
8. 做导游有什么积极意义
以我个人体会来说吧:
1、增强自身的口头表达能力。
2、提高与人沟通的能力。
3、会涉及一内些急救的常识,容生活中会用到。
4、走遍中国有助于提升自身对民族历史、文化的全面了解。
5、在享受导游工作的同时,还可以有不错的收入。
6、如果你是一名出色的导游,你的身边总会有人围着你,要你讲讲自己的所见所闻,对自己来说是幸福的。
这些是我追求的,如果纯粹为了钱,建议不要做导游,太累了!!!!我很多同学都转行了。
9. 导游服务的含义是什么
导游是吃“年轻饭”的。导游是一项高体力消耗的工作,只有年轻时才能承受得了的。这也是以牺牲自己的身体为代价的。导游把自己的青春,也把自己的身体奉献给了旅游事业。别人8小时的工作制,而导游一天24个小时,几乎都是在工作当中。一团几十个人的吃住行游购娱,导游都得一手揽下,还要应对各种临时的突发事件,一条神经永远是绷得紧紧的,一刻都不敢松懈。根据行程的安排,导游可能要早上五六点钟就起床,晚上十一、二点钟才休息,有时一天只能休息三四个小时,精力、体力的消耗达到了最大值。几乎每个导游都有胃病,上团经常为了照顾游客吃好饭,而自己却吃不上饭。夜深人静时,当旅客早已进入了甜蜜的梦乡,而导游们却还在工作或者正奔波在回家的旅途当中。冬天,要冒着严寒;夏天,要顶着酷暑;雨天,还得把自己的雨具让给客人使用,而自己却全身淋透。有时,下雨了,客人没有雨具,叫客人花10元钱买把雨伞也舍不得,三四人跟导游一起挤把伞,最后全成了“落汤鸡”,导游还不得有一句的怨言。
10. 导游讲解的重要意义
1.他讲的你能懂。
2.让你对这个事物产生好感。
3.了解更更多这个事物的事情。
4.更了解内幕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