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购是否违法

截至2019年12月,代购并不违法,但代购获得利润后没有向国家纳税就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十一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依照前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

第七十一条国家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建立健全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特点的海关、税收、进出境检验检疫、支付结算等管理制度,提高跨境电子商务各环节便利化水平,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等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仓储物流、报关、报检等服务。

(1)做代购合法么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规定:

第八十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核验、登记义务的;

(二)不按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报送有关信息的。

第八十六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有本法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记入信用档案,并予以公示。

Ⅱ 代购违法吗听说有被判走私罪的

代购数量在合理数量范围内不算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附则中则规定:

自用是指旅客或者收件人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者出租;合理数量是指海关根据旅客或收件人的情况、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确定的正常数量。

(2)做代购合法么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可以处物品价值20%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将海关尚未放行的进出境物品开拆、交付、投递、转移或者进行其他处置的;

(二)个人运输、携带、邮寄超过合理数量的自用物品进出境未向海关申报的;

(三)个人运输、携带、邮寄超过规定数量但仍属自用的国家限制进出境物品进出境,未向海关申报但没有以藏匿、伪装等方式逃避海关监管的;

(四)个人运输、携带、邮寄物品进出境,申报不实的;

(五)经海关登记准予暂时免税进境或者暂时免税出境的物品,未按照规定复带出境或者复带进境的;

(六)未经海关批准,过境人员将其所带物品留在境内的。

Ⅲ 代购算不算违法,会构成犯罪吗

代购并不违法也抄不会构成犯罪,新电袭商法颁布以来对代购进行了一定程度的限制和规定,你所说的代购违法其实是代购获得利润后没有向国家纳税,现在新电商法颁布就是为了弥补这方面的漏洞,小规模的都不会,如果大批量的代购且没有交税可能会算为走私了。

Ⅳ 代购违法吗

海外代购需符合相关规定,则不是违法行为。

因此经营代购的企业或个人应该注意,在代购时都需要向海关报备,否则一旦被查到就可能定性为走私。具体如下所述:

根据2014年8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海外代购需符合相关规定:

1、电子商务企业或个人、支付企业、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物流企业等,应按照规定通过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适时向电子商务通关管理平台传送交易、支付、仓储和物流等数据。

2、电子商务企业或个人、支付企业、物流企业应在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申报前,分别向海关提交订单、支付、物流等信息。

3、电子商务企业在以《货物清单》方式办理申报手续时,应按照一般进出口货物有关规定办理征免税手续,并提交相关许可证件;在汇总形成《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时,无需再次办理相关征免税手续及提交许可证件。

个人在以《物品清单》方式办理申报手续时,应按照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有关规定办理征免税手续,属于进出境管制的物品,需提交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4)做代购合法么扩展阅读:

海外代购有风险,遭侵权,难维权:

1、奢侈品质量是否存在瑕疵难认定

对奢侈品质量的鉴定,代购中的习惯为支持专柜验货,但专柜往往拒绝对来自海外或机场等免关税物品进行验证。诉讼中,消费者提出要求司法鉴定部门予以鉴定,这不仅带来增加诉讼成本的法律风险,且目前我国的司法鉴定机构是否接受类似的委托以及能否做出鉴定结论尚不十分明确。

2、诉讼对象难确定

代购奢侈品的多为各地航空公司的空姐、海外留学生及各网站店铺,发生纠纷后,消费者难以确定维权对象,亦难以提供对方真实信息,导致法院难以送达,消费者个人承担不利风险。

3、销售凭证缺失,消费者保存证据意识淡薄

销售凭证在诉讼过程中是消费者的主要证据材料,消费凭证缺失将无法确认诉讼标的物的具体价值。诉讼中,消费者往往只能提交购物小票的复印件或只有所购买奢侈品的残缺发票,这些发票均属于非原始票据,在诉讼过程中不具有证明力,将直接导致消费者承担败诉风险。

海外代购过程中,双方一般借助互联网、QQ、旺旺或网站站内信的形式交流,消费者往往不会对该类交流记录进行保存,更不会进行网页公证。一旦产生诉讼,只有经过公证的网页才具有证明效力,拿不出有效的证据,消费者只能承担败诉风险。

Ⅳ 做代购违法吗

代购不违法!来但又限制!在境外源所购5000以内的东西,免税可以!如果超出,那就全额纳税,所以东西本身不贵,加上各种税收后到消费者手里就已经翻倍了!现在代购不好做了,基本就放弃了!而且还有假冒伪劣在以次充好,不好识别!所以要想做,还是本土产品实实在在,效果不比他们差,而且方便查询

Ⅵ 代购属于违法犯罪么

代购不属于违法犯罪。

“代购”不等于“违法”,需要把握一定的限度,普通人出国回来买点东西,可以不缴税,享受一定实惠。另外,代购生意也可以在合法范围内做,比如一些代购网站,对国内稀缺商品进行国外采购,而后快递给客户,他们会在最终价格上计入税款,或者客户签收时补缴税款,这也没有问题。

“海外代购并不违法,逃税才是犯罪。”

按照海关的规定,5000元以下的自用物品免税,而如果转售用以赢利,则属商业目的的货品,再小的量也不能免税

(6)做代购合法么扩展阅读:

熟人海外代购:借熟人去香港或者出国之机,让其代购一些商品,大都是化妆品、手表之类的小件奢侈品,这就是熟人海外代购。熟人海外代购十分常见,而且在所有海外代购中存在的风险其实是最小的。

但即使这样,熟人海外代购仍然有可能面临如下问题:首先,如果实际购买人指示不清,名义购买人购买到的商品不符合其要求,这种情况下,根据代理制度,实际购买人只能自己承担损失,且不能直接去要求海外的零售商退货,因为其不是买卖合同的直接相对人。

其次,如果购买的商品存在质量瑕疵,甚至对商品的使用者产生了损害,实际购买人想对海外零售商诉求赔偿,存在两大障碍,即法律的适用以及合同的相对性。

就法律适用而言,因为名义购买人与海外零售商的购买合同在香港等地订立,可以适用香港本地法律,而损害发生在内地,又可适用《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可能涉及法律适用冲突的问题。

另外,如果要援用《合同法》,名义购买人为合同的当事人,实际购买人直接起诉零售商违约,鉴于合同的相对性,原告身份会受到置疑。

Ⅶ 代购违法吗

如果代购方开不出正规的发票,或者发票的项目和你买的是不一样的商品.这样的代购都有违法的嫌疑.他们的进货就值得怀疑拉。所以,你代购的时候小心了,除非你买的是一次性并且你确信质量合格,否则以后的维护售后,人家完全可以不认你的货物,因为没有凭证。即使他们服务好,代购网的东西都很杂,对于一些专业的东西,他们是没有能力去和你解释和维护的。

其次是,美国的一些公司在国内有代理,不允许直接从美国销售到国内。那么从代购这里直接拿的货物,外国公司他们认为你是非正常渠道买到的,不一定给你做维护的。所以即使美国网站写了怎么好的维护,你也不一定能得到的。代购也许可以凭借私人关系为你拿到美国维护,但是万一没有私人关系了,或者被美国总公司知道了,那么你就得不到维护了。

还有,就是不少东西,国家是有专门的管理的,比如药品、医疗器械、化学、卫生产品,都需要专门的特许,没有生产经营的资格和证书,是不能经营的。这虽然有些形式化,但是至少有证书的比没证书的更专业更有能力,而且在监督体系之内,这是确认的,你可以得到更多保障。无资格经营是违法的,比如医疗器械管理条例中,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的企业,非法经营医疗器械,是要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并可追究刑事责任的。

Ⅷ 个人代购违法吗

不违法。
代购不等于违法,其实有两种形式的代购是合法的:一种是本人从国外购买不超过一定价值和数量的物品,供自己使用或馈赠亲朋;另一种是专门的代购商家进行代购,但这些商家的物品是按法律交税的。

2010年,海关总署第54号公告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并且限自用、合理数量,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对于邮寄,海关总署第43号公告指出,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而《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中阐明:“自用”,指旅客或者收件人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者出租;“合理数量”,指海关根据旅客或者收件人的情况、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确定的正常数量。

也就是说,把握一定的限度,普通人出国回来买点东西,可以不缴税,享受一定实惠。另外,代购生意也可以在合法范围内做,比如一些代购网站,对国内稀缺商品进行国外采购,而后快递给客户,他们会在最终价格上计入税款,或者客户签收时补缴税款,这也没有问题。超过限度,不仅逃税违法,缴了税再去卖也不行。

海关法律政策中的“合法代购”要求必须“自用”,那样的物品具有“非贸易性”的特征,即入境后不用于出售或出租。显然易见,海外代购产业中,这些商品将再次进入贸易领域,所以海外代购的商品是货物,无论其价值多少,都要照章纳税。

这意味着,代购货物达没达到5000元或50元并不重要,因为这两个是针对自用的限制,而用于牟利的代购,即使单次价值和数量都很小或者按自用缴了税也不行,也应该按进口货物来缴税。当然,现实中对是否是自用很难辨别,一旦被查到,后果才严重。